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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应急预案
2025-09-25 21:36:30 责编:小OO
文档
Xxxxx人防工程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江苏省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在建人防工程项目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   

公司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人防工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信息共享原则

各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3分工协作原则

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xxxx

副总指挥:公司副经理xxxx ,总工xxxx

成  员:项目经理xxxx,技术负责人xxxx,安全员xxxxx

 2.1.2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职责

(1)在公司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工程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公司领导下,负责协调做好事故处置的工作。

2.2办事机构

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设在项目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挥部内部及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已建人防工程及在建人防工程现场指挥部分别由各部门负责组建,并组织现场救援和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现场指挥部

2.3.1.1成立已建人防工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各有关单位组成。

2.3.1.2成立在建人防工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工程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组成。现场总指挥由工程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现场副总指挥由建设单位及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

2.3.1.3现场指挥部职责

执行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现场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汇报现场工作情况。

2.3.2各专项应急救援小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5个专项应急救援小组。

(1)通信联络小组:发生险情后,依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向“110”联动接警台报警,并同时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在报请市应急委员会同意后,及时向省人防办公室等上级部门报告,并保障现场指挥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

(2)治安疏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维护事故现场治安,保证安全通道、出入口的畅通,组织引导人群安全、快速、有序地撤离事故现场,引导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

(3)抢险救援小组:负责将事故中受伤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送往医疗救护单位。及时抢运重要物资,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发生新的险情。

(4)后勤宣传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供应及事故处理的信息收集、汇总和综合,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5)专家组: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为指挥部决策当好参谋,提供工程建设各种相关技术信息。

3.预防与预警

3.1信息监测

为了预防和控制人防工程事故的发生,已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及在建人防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收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信息,特别是容易造成工程事故的各类风险信息,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2预防与预警行动

定期对已建人防工程及在建人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3.3预警支持系统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预警服务系统,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保证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工程类别和事故危害程度,将人防工程事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等四个级别。

3.4.1Ⅰ级:突然发生的施工现场大面积或局部严重坍塌,已经或可能造成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重大伤亡或已建人防工程发生较大面积坍塌,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车辆损毁,严重危及周围建筑物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对城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

3.4.2Ⅱ级:施工现场局部坍塌,造成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较大伤亡或已建人防工程发生局部坍塌,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车辆受损严重,有危及周围建筑物安全的可能,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对本市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

3.4.3Ⅲ级: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或已建人防工程发生局部坍塌,已经或可能造成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伤亡,车辆设备受损严重,有危及周围局部建筑物安全的可能,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3.4.4Ⅳ级: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或已建人防工程发生局部坍塌,可能威胁现场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或已经造成人身伤害,车辆、设备受损,并危及周围局部建筑物的安全或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市人防办公室应急总值班室报告。必要时,可同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总值班室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人防办应急办公室)报告。市人防办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

4.2紧急处置

发生人防工程事故后,按事故分级标准和相应的级别,经指挥部批准后,立即启动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各级指挥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2.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现场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应立即向市人防办公室应急总值班室及“110”等有关部门报警。市人防办应急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并按市指挥部的指令,决定是否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程序。

启动应急预案指令下达后,立即按照预案规定成立处置人防工程事故现场指挥部。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领导下由现场指挥部向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发出紧急集结指令,明确时间、地点以及装备要求。

按照日常单位通知方式,直接通知到各科(处)、站长,遇有联络不通的,顺延至副职或骨干人员。

4.2.2救援实施

现场指挥部接到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后,立即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处置工作,并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险情继续扩大,保障临近建筑物和周围群众安全,抢救被困人员及物资。采用多种方式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和勘察,掌握事故处置的最新情况,为上级指挥部有效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保证事故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3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上级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4.4通讯

各部门之间采用人防专用频道通信,其他部门之间采用办公电话和手机联络。

4.5救护和医疗

现场救护由现场抢险救援小组与有关医疗机构负责。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提供,已建人防工程事故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装备由各级人防部门负责提供。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工程现场附近的群众进行疏散。

4.8事故调查评估

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评估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工会、建设及安全生产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由市人防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及事故处置经验教训总结和改进建议,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期间由市人防办公室通信部门会同市电信部门负责保障通信畅通,建立通信系统维护管理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沟通和交流。

5.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现场应急救援的设备和物资,已建工程由各部门负担,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提供并负责维护,设专人管理。

5.2.2应急队伍保障:各部门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包括通信联络小组、治安疏导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后勤宣传小组及专家组等应急救援小组。接到紧急集结指令后,立即赶到指定地点集结,统一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5.2.3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工具由各级现场指挥部责承现场指挥部组成部门分别承担,可采取固定配置或与社会车辆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书,有偿使用。必要时,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提供支持。

5.2.4物质保障和资金保障:处置应急事故救援所需要的物资和资金按已建工程和在建工程分别由人防部门或由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提供保障。

5.3技术保障:由各级指挥机构组成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5.4宣传:定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救援常识的宣传工作等。

5.5培训: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建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在建人防工程应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培训和管理,人防部门予以配合。

5.6演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为指挥部室内模拟演练、救援队伍实战演练。

5.7奖励与责任

对在事故处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所在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6.2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6.3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制,解释与实施。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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