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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待遇制定方案
2025-09-26 16:38:22 责编:小OO
文档
∙集体福利 

∙个人福利 

∙雇员福利 

∙雇员福利基金 

∙福利管理方式的创新 

∙公司福利制度方案 

∙公司福利委员会同仁福利存款借款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支给办法 

∙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 

∙员工储蓄存款办法 

∙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员工家族生活补助费支给办法 

∙员工优利储蓄办法 

∙员工优利储蓄存款作业准则 

集体福利

集体福利是企业举办或者通过社会服务机构举办的、供雇员集体享用的福利性设施和服务,是主要的雇员福利形式,包括:

1、 住宅。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福利分房,由国家或企业进行住宅建设,低租金分配给雇员使用。这种制度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正在实行住宅的商品化改革和企业货币化分房制度。例如,在一些外资和合资企业,推行雇员住房计划。基本做法是,公司和雇员共同承担住房公积金,雇员将一定比例的基本工资和综合补贴进入住房基金,存入个人基金账户,企业也支付一定住房基金数额,参加住房计划或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的雇员可使用住房基金购买住房。

2、 集体生活设施和服务。包括雇员食堂、托幼设施、卫生设施及医疗保健、文娱体育设施、集体交通工具等,这些设施都对本企业雇员实施集体免费或低费提供服务。目前在许多企业中,提供免费工作餐、班车、年度体检等都具有集体福利的性质。

3、 享受休假、旅游待遇。传统的企业集体福利主要是满足雇员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现代企业集体福利已经包括一些高层次的福利项目,例如,文化娱乐、旅游观光以及假日修养等。带薪休假是一些发达国家企业雇员的法定福利项目,一般都在一周以上,并随着雇员为企业服务年限的增加,假期延长,我国一些企业也已开始实施这一制度。
个人福利

雇员个人福利主要是指由雇员福利基金开支的,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雇员的个人的福利补贴,使雇员福利的非主要形式,主要包括:(1)两地分居的雇员享受探亲假期、工资补贴和旅费补贴待遇;(2)上下班交通费补贴;(3)冬季宿舍取暖补贴;(4)生活困难补助;(5)生活消费品价格补贴、婚丧假和年休假工资等。

雇员个人福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只具有任意性规范的性质,意为这些规定如果在集体合同、内部劳动规则和劳动合同中被规定,就具有约束力,否则没有法律效力,主要由雇员和企业决定。
雇员福利

一、 基本内涵

对企业雇员而言,广义的福利包括三个层次:首先,作为一个合法的国家公民,有权享受提供的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其次,作为企业的成员,可以享受由企业兴办的各种集体福利;最后,还可以享受到工资以外收入的,企业为雇员个人及其家庭所提供的实物和服务等福利形式。

狭义的雇员福利又称职业福利或劳动福利,它是企业为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要,在工资收入之外,向雇员本人及其家属提供的货币、实物及一些服务形式。

二、 主要特点

补偿性、均等性和集体性是雇员福利的三个主要特点:

1、 补偿性。雇员福利是对劳动者为企业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雇员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 均等性。雇员福利的均等性特征是指履行了劳动义务的本企业雇员,均有享受各种企业福利和平等权利。由于劳动能力、个人贡献及家庭人口等因素的不同,造成了雇员之间在工资收入上的差距,差距过大会对雇员的积极性和企业的凝聚力产生不利的影响。雇员福利的均等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平衡劳动者收入差距的作用。

3、 集体性。兴办集体福利事业,雇员集体消费或共同使用公共物品等是雇员福利的主体形式,因此集体性也使雇员福利的一个重要特征。
雇员福利基金

雇员福利基金是企业依法筹集的、专门用于雇员福利支出的资金,它是雇员福利事业的财力基础。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雇员福利基金的来源不一,基本有三个渠道:(1)按法律规定从企业财产和收入中提取;(2)企业自筹;(3)向雇员个人征收等。

我国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企业雇员福利基金,一些企业也通过其他途径自筹基金,用于大型集体福利开支。此外,通过兴办一些直接服务于雇员本人或其亲属的项目,例如,雇员互助基金会、分期购买项目定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向社会开放的福利服务机构等作为福利基金的补充来源。

雇员福利基金不同于一般企业财产,与全体雇员的基本利益密切相关,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我国立法中的特别保护措施有:(1)任何部门不得没收雇员福利基金;(2)雇员福利基金有优先受偿权,企业宣告破产时,尚未依法提取的雇员福利基金,应尽先依法足额提取;(3)不提取或少提取雇员福利基金的企业将受到行政和经济处罚,侵占和贪污雇员福利基金的,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本质上讲,对雇员福利基金的管理不是行为,而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许多企业从自身发展出发,重视对雇员福利的投入,一些企业的福利基金与工资基金几乎持平,而且主要不是通过企业兴办福利实体和提供服务的形式,而是增加雇员薪酬中福利收入的比重,并推行住房计划、养老保险计划和失业保险计划等。其目的是为了增加雇员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贯彻雇员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新的企业管理原则。
福利管理方式的创新

现代社会福利管理,已经转变了传统管理的旧模式,将福利管理纳入企业目标和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与雇员的薪酬管理组成一个有机的报酬管理体系。

一、 变化特征

福利和服务在许多企业中统称为福利性工资(benefits),包括带薪休假、人寿保险、教育计划、医疗保险和服务、儿童福利以及雇员的一些生活娱乐服务,等等,这些福利待遇都具有间接性雇员收入的性质。

福利管理是一个越来越受到重视的问题,原因在于:一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做出具体的福利计划和对雇员及其组织做出承诺;另一方面,企业为了加强对雇员的激励,也把提高福利水平、加强福利管理作为调动雇员积极性的重要措施。根据美国1995年的调查,有97%的大中型企业和69%的小型企业提供健康保险,同时提供补充健康福利计划;还有25%~40%的企业提供视力保健计划,50%左右的企业提供医疗药品计划,55%左右的企业提供健康资助计划及保健教育计划,等等。大部分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计划。

随着福利类型的增多,美国企业在1995年福利收入的比重已经占到员工总收入的41%,而在1961年,该比例只有25。5%。平均每个雇员的平均福利收入,制造业为15839美元;非制造业为14476美元,每小时折合为7美元。其中,带薪休假和病假占10%以上;医疗及相关的福利占11%;社会保险占9%。此外还有企业兴办的各种养老、住房和教育计划,等等。福利开支已成为雇员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趋势还在上升。

但是在雇员福利管理中,也普遍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例如,福利开支加到了企业成本,许多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已经实施“成本抑制”计划,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销减福利开支。一些企业的雇主和雇员都没有对福利进行科学的预算和管理,造成福利成本的上升,效率低下现象。此外,改变福利的均等性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管理人员的注意,福利不再强调它的“人人有份儿”,而是将雇员的业绩更紧密的结合起来。

二、 管理创新

现代企业在福利管理上也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创新,主要做法包括:

(一) 创建“一揽子”薪酬福利计划

许多企业不再将薪酬与福利管理分成互不搭界的两项管理工作,而是成为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两种手段互相配合,共同围绕企业目标运转。例如,一些工作适宜货币的,就采用货币支付的方式;反之就采用非货币,即福利支付的形式。对一些奖励性报酬,可以采取货币与福利并用的方式。

(二) 灵活的福利提供方式

灵活方式也称“自助餐式”的福利管理方式,即雇员可以在多种福利项目中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例如,单身汉不选择儿童保健,但可选择附加养老金福利;夫妻双方可以选择不同的福利项目,比如一方选择子女保健;一方选择住房或休假。这种“自助餐式”的福利也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基本保障型,人人必须拥有,例如,一些法律规定的福利,必须执行;另一种是各取所需型。

(三) 降低福利成本,提高效率

提高福利服务效率,减少浪费,许多企业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例如,为了严格控制保健福利开支,可以采取这样几种措施:

(1) 兴办雇员合作医疗,弥补健康保险的不足。

(2) 通过其他的福利计划诱导雇员降低对健康保险的兴趣。

(3) 通过增大企业对门诊治疗费用的支付比重,降低雇员的住院比例。
公司福利制度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有关劳动、人事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二条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福利制度体系。

    第三条 公司福利不搞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应根据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第四条 避免公司撈笠蛋焐缁釘的福利一应俱全的弊病,福利享受从实物化转变为货币化。

第三章 福利对象

    第五条 公司福利对象:

    1. 正式在职员工;

    2. 非正式员工;

    3. 离退休员工。

    不同员工群体在享受福利项目上有差异。

第四章 福利项目

    第六条 公司提供的各类假期:

    1. 法定节假日;

    2. 病假;

    3. 事假;

    4. 婚假;

    5. 丧假;

    6. 探亲假;

    7. 计划生育假(产假);

    8. 公假;

    9. 年假;

    10. 工伤假。

    具体请假事宜见员工请假办法文件。

    第七条 公司提供进修、培训教育机会。具体事宜见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文件。

    第 公司可提供各类津贴和补贴。

    1. 住房补贴或购房补贴;

    2. 书报费补贴;

    3. 防暑降温或取暖补贴;

    4. 洗理费补贴;

    5. 交通补贴;

    6. 生活物价补贴;

    7. 独生子女费和托儿津贴;

    8. 服装费补贴;

    9. 节假日补贴;

    10. 年假补贴。

    具体事宜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九条 公司可提供各类保险:

    1. 医疗保险;

      2. 失业救济保险;

    3. 养老保险;

    4. 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保险;

    5. 员工家庭财产保险。

    具体事宜见公司员工保险办法文件。

    第十条 公司推行退休福利,所有退休人员享有退休费收入,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费。

    第十一条 公司提供免费工作午餐,轮值人员享有每天两顿免费餐待遇。

    第十二条 公司提供住宿和宿舍给部分员工。申请事宜见员工住房分配办法。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享受有公司年终分红的权利和额外奖励。

    第十四条 公司为员工组织各种文化体育和联谊活动,每年组织旅游和休养、疗养。

    第十五条 公司对员工结婚、生日、死亡、工伤、家庭贫困均有补助金。

    第十六条 劳动保护。公司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1. 凡因工作需要保护的在岗员工,公司须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 劳保用品不得无故不用,不得挪做它用。辞职或退休、退职离开公司时,须交还劳

       保用品。在公司内部调配岗位,按新工种办理劳保用品交还转移、增领手续。

    第十七条 保健费用。

    1. 凡从事有毒或恶劣环境作业的员工须发放保健费。

    2. 对义务献血的员工,除给予休假外,发放营养补助费。
公司福利委员会同仁福利存款借款办法
(一)兹为倡导同仁储蓄及解决同仁临时急用,特订定本办法。  

(二)每人存款数额暂不,但借款每次以不超过每月薪津总额为原则。  

(三)存借款利息,均为月利1.2%。(照法令规定另扣所得税及印花税)。  

(四)存款方式:  

1.上班时间内随时可以存提,但提取数额大者,应在事先通知出纳备款。  

2.存提款额,每次不得少于1000元。  

3.每人开户 应填具印鉴卡。  

4.每次存提,除填具提存单外,并应将提存金额记入存折内。  

5.每月7日为发给上月利息日期。  

6.存入款项,除用作提款及借款外,所余数额,以同等利率(月利1.2%)转存公司财务部,作为公司短期借款。  

(五)借款方式:  

1.借款人条件:  

(1)个人及直系亲属、罹病住院或所需医药费过大者。  

(2)个人婚假及直系亲属丧葬。  

(3)配偶生育。  

(4)子女缴交学费或出国深造筹措路费。  

2.所借款项分三次在每月发薪时连同利息扣还(如有同仁经济情况好转愿一次清还者听便。)

3.借款人应觅妥同仁二人,共同保证。  

4.保证人如中途离职或因故退保时,借款人应另觅新保,在换保手续未办妥前,原保证人应继续负责。  

5.上次借款未清还前,不得继续借款。  

六、本办法仅适用于正式员工。  

七、本办法经本公司福利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施。  

八、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订。  

九、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 

(一)为谋求员工生活安定,增进员工感情,唤起团结合作精神,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本人结婚或子女结婚;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员工子女的教育;员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得依本办法的规定申领补助金。  

(三)员工本人结婚,给付基本薪资一个月的补助金。并由公司致赠喜幛或拍发贺电致贺。但结婚当事人均在本公司服务时,由一方请领上项补助金,另一方只能请领1500元的补助金。  

(四)员工子女结婚,给付1500元的补助金。但结婚当事人在本公司服务时,只能由结婚当事人依前条的规定请领补助金。  

(五)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一次给付1500元的补助金,并以2次为限。小产、流产、死产,概不给付补助金。  

(六)员工的子女(除任职本公司者外)就读经立案的各级正规学校,其学业成绩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绩(德育)乙等(60分)以上者,得按下列标准申领补助金。但最多以3人为限。  

1.专科以上学校(5年制专科4年级以上)每学期给付1500元。  

2.高中(职)学校(五年制专科一、二、三年级)每学期给付500元。  

3.初中(职)学校每学期给付300元。  

(七)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除由本公司致送挽联、花圈、花篮或唁电致哀外,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付一个月薪津的补助金;满二足岁以上子女丧亡时给付半个月薪津的补助金。  

(八)申请给付补助金应填具补助金给付申请书暨补助金额领取收据,并检附下列证件:  

1.结婚补助金:户籍誊本。  

2.生育补助金:出生证明及户籍誊本。  

3.教育补助金:在学证明及成绩单。  

4.丧亡补助金:除籍后户籍誊本。  

结婚补助金得凭喜贴、丧亡补助金得凭讣文预先给付,再补办请领手续。  

(九)补助金的申请应于给付原因发生起第2个月内,逾期以放弃论。  

(十)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十一)本办法各项补助金依法扣缴所得税。  

(十二)本办法经呈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一)本公司为促进社会互助风气,并激发员工仁爱精神,使社会上急待济援的同胞,能获得精神慰籍与物质救助,特设置慈善基金,并订定办法。  

(二)基金的来源:按月由本公司营业总额中,提取1‰数额。  

(三)基金的保管:每月10日前由财务部依上月份营业总额规定比例将款提交人事部,以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一活期存户,专案列帐,汇存保管,并每月11日由人事部公布10日止收入、支出明细及余额。  

(四)基金的运用: 

1、济授对象及其条件:

(1)孤寡老幼、身世怜悯、无以维生者。

(2)遭受天灾人祸,短期内无法维生者。

(3)社会呼吁救助者。

(4)其他可值济援者。

2、原则:  

(1)为贯彻默默行善的美德,施济时,不得以公司名义,应以无名氏或"同仁"名义。  

(2)为避免受施者对本基金的长期依赖,故救济对象应逐月更换。  

(3) 来函、来电或登门来募者,当面或推荐者一律不予考虑,对事后须经调查才予考虑。 

3、方式:  

(1)凡本公司同仁皆可就各人接触环境范围内合于条件的救济对象,将事实签请单位主管核可后发动募捐(以自由捐献为原则)。  

(2)各单位将捐献人员造成名册,并注明捐献金额寄送人事部,转呈总经理核准后,由慈善基金内拨付与"捐献总额"相等的金额,一并捐助。  

(3)除平日外,并定每月第二个星期六(遇假日顺延一周为"行善日"各单位均于此日救济对象发动募捐,分公司由经理,总公司由人事部经理召集。)  

(4)为贯彻本基金的基本精神,确保其运用得当,各单位选定的济助对象必要时人事部可进行调查。  

(5)当月份基金经捐助后还有余额时,应将当月份基金余额并入下月份基金总额内。  

(6)每月的捐助金额,以不超过当月份的基金总额为原则,但若有前月的累积余额,得酌情拨补。

(7)本基金不得擅自移作其他用途。  

(五)各单位员工对本办法各项工作的执行,纯属义务性质,不得藉口要求任何报酬。

(六)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其修订由人事部呈董事长核定。 
公司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支给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订定的。  

第二条 凡本公司正式任用员工,有子女就学,并符合申领规定者得依照本办法申请补助。

第三条 员工子女教育补助金每学期在注册后申请,按肄业学校等级依下列规定金额申领。

  (一)肄业专科以上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1700元整。  

  (二)肄业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700元整。  

  (三)肄业中学或同等学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500元整。  

  (四)肄业小学者每人每学期补助400元整。  

  (五)肄业幼稚园者者每人每学期补助300元整。  

  (六)员工子女就读学校是以教育当局已立案者为限,已立案私立补习学校得比照办理。

  (七)职专前三年比照高中标准发给。  

  (八)公费生或享有其他公费待遇者不予补助。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在本国境内取得户籍的婚生子女或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为限。

第五条 员工依本办法申请补助时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学校在学证明书等证件,呈由各该单位主管查对后转送人事主管单位转呈核发。  

第六条 如配偶同服务在本公司者,应择一申请,不得重复。  

第七条 员工请领补助金如有虚报、冒领或重领等现象之一者,一经查明除追回已补助金外并得移请惩处,其单位主管并受连带的处分。  

第 申请教育补助费的员工每学年上学期的申请,应于9月底以前正式任用者为限,下学期则3月前正式任用者为限。  

第九条 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补助金给付办法 
  (一)为谋求员工生活安定,增进员工感情,唤起团结合作精神,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本人结婚或子女结婚;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员工子女的教育;员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得依本办法的规定申领补助金。  

  (三)员工本人结婚,给付基本薪资一个月的补助金。并由公司致赠喜幛或拍发贺电致贺。但结婚当事人均在本公司服务时,由一方请领上项补助金,另一方只能请领1500元的补助金。  

  (四)员工子女结婚,给付1500元的补助金。但结婚当事人在本公司服务时,只能由结婚当事人依前条的规定请领补助金。  

  (五)员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一次给付1500元的补助金,并以2次为限。小产、流产、死产,概不给付补助金。  

  (六)员工的子女(除任职本公司者外)就读经立案的各级正规学校,其学业成绩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绩(德育)乙等(60分)以上者,得按下列标准申领补助金。但最多以3人为限。  

  1.专科以上学校(5年制专科4年级以上)每学期给付1500元。  

  2.高中(职)学校(五年制专科一、二、三年级)每学期给付500元。  

  3.初中(职)学校每学期给付300元。  

  (七)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除由本公司致送挽联、花圈、花篮或唁电致哀外,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付一个月薪津的补助金;满二足岁以上子女丧亡时给付半个月薪津的补助金。  

  (八)申请给付补助金应填具补助金给付申请书暨补助金额领取收据,并检附下列证件:

  1.结婚补助金:户籍誊本。  

  2.生育补助金:出生证明及户籍誊本。  

  3.教育补助金:在学证明及成绩单。  

  4.丧亡补助金:除籍后户籍誊本。  结婚补助金得凭喜贴、丧亡补助金得凭讣文预先给付,再补办请领手续。  

  (九)补助金的申请应于给付原因发生起第2个月内,逾期以放弃论。  

  (十)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十一)本办法各项补助金依法扣缴所得税。  

  (十二)本办法经呈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储蓄存款办法

第一条 为响应奖励公民储蓄及安定本公司员工生活为目的,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本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满3个月)而言,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员工储蓄存款的收付、登记、保管、通知等事项。

第四条 存入款项时,存款人应自行填妥存款单一份,经核准(财务部主管)后,始复入帐,对票据部分应经交换退一日起算。  

第五条 提出款项应自行填妥提款单一份,并亲事先核对印鉴及金额栏无误后始得付款,并登记在员工存款卡及存款折支出栏内。但金额在6万元以上应在2天前通知经管人员始得受理。  

第七条 财务单位经管人员应于每月(26日)结算一次,利率暂定为以实际存款积极数计算利息。

第 本办法经核准公布办理实施,如有不宜之处随时签准公布修正。  
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奖助服务勤慎的员工,谋求员工生活的安定,特制定本办法以协助员工购置住宅。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欲承购正统建设公司于市区或其近郊兴建的住宅房屋(店铺、公寓限第二层以上)者,可依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助。  

  第三条 申请奖助的员工应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1.在本公司服务满3年,并达法定年龄者,男性员工须服完兵役,其免役者,不在此限。  

  2.考绩在乙上(75分)以上者。  

  第四条 申请人应详填本公司印制的申请书,由所属单位层呈审核。  

  申请人有多人时,按下列标准评定积点以定顺位:  

  1.年资:服务满3年者15点,以后每增一年增5点,不满一年之零数不计,至50点为止。  

  2.考资:最近3年年终考绩平均75分者  

  3.抚养负担:单身者5点,有配偶者加5点,有依所得税法规定应抚养的父母子女者,每1人加2点,累加至20点为止。  

  4.职等:七职等者五点,每进一职等加1点,至10点为止。  积点高者为先,积点相同者以公开抽签方式定其顺位。  

  第五条 凡申请获准依本办法奖助的员工得享受下列优待:  

  1.在正统建设公司公开推出其所建房屋一个月内订购者,由本公司洽请正统建设公司照该公司公开售价优惠45000元。超过一个月订购者,优惠30000元。  

  2.由本公司无息贷与申请人10万元以下,以供缴纳自备款。此项贷款由本人直接拨交正统建设公司。作为申请人承购该公司房地的最后一期自备款。  

  第六条 前条贷款自核拨之日起分10年按月平均由申请人所属部门于发薪时扣还。  

  第七条 申请人应觅得本公司认可之人为保证人,负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   

  (一)借款人 民兹向贵公司借得 元。  前项借款自立据之日起分10年无息按月平均由借款人所属单位于发薪时扣还。  

  (二)前条借款系依后附贵公司"员工购买住宅奖助办法"申借,借款人声明恪遵该办法的规定,如有违反,依该办法的规定处理。  

  (三)连带保证人负连带清偿债务之责(包括借款本金及违约金 万元),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

  此致   

  借款人: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设定契约书  

  立约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公司(下称乙方)为设定抵押借款事宜,议定条款如下:  

  (一)借款金额:甲方贷与乙方元。  

  (二)利息:无  

  (三)清偿期限:  

  (四)违约金: 万元(房屋优惠价款)及应追收利息。  

  第一条 贷款系依"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的规定申贷。倘乙方在借款之日起十年内如将住宅转卖出租或设定抵押与第三人,或未依约按月偿还贷款达三个月时,或借款之日起服务未满三年离职者,甲方得要求乙方就未清偿的贷款即时一次偿清,并依该办法第第一款追收利息。  

  (五)抵押标的物,乙方申贷第一条款项,系为购置下列房地,并愿将下列房地提供与甲方设定抵押。  

  1.土地:  

  2.房屋:  

  (六)抵押权顺位:

  第 顺位。  

  立约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前项连带保证人以保证一人为限。  

  依本办法申请借款的员工不应是本条所称的保证人。  

  第 申请人在借款之日起10年内如有将住宅转卖出租或设定抵押与第三人或未依约按月偿还贷款达3个月时,本公司应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要求申请人履行:  

  1.要求申请人就未清偿的借款及房屋优待价款即时一次清偿,并追收此未清偿的借款自借款日起至全部偿还为止的利息。  

  2.要求申请人将该房地移转与本公司,由本公司依本办法的规定记售与其他合格员工,其移转的一切费用税捐(包括契约、等)等均由申请人负担,至申请人已缴的房地价款,则由本公司无息退还。  

  第九条 申请人在借款之日起,服务未满3年离职者,照第规定办理,如服务满3年,不追加利息,但须将未清偿的借款一次清偿。  

  第十条 申请人应将其所购房地提供抵押与本公司,其抵押金额应包括:

  (一)借款金额。

  (二)房屋优待价款额等。  

  第十一条 申请人经核准贷款,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撤销其权利,致由其他合格员工承贷:  

  1.自行放弃。  

  2.交付贷款前离职。  

  3.经发觉申请人不符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或其申请书有关事项填载不实者。  

  4.未依本公司所规定期限办理觅保手续或协同办理抵押手续者。  

  5.因其他事故,经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不宜予以贷款者。  

  第十二条 每批奖助人数由本公司董事会决定,随时公布。如分配于第三条的申请人后,仍有剩余时,亦可奖助其他不合该条规定的员工。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家族生活补助费支给办法 

  第一条 为安定员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已婚男性员工发给配偶生活补助费每个月100元整,但配偶在本公司服务则不予发给。

  第三条 本公司男性员工的子女未满20足岁者检具足资证明的户籍誊本请领眷属生活补遇每个每月100元整。但子女虽未满20足岁,而已就业或有工作者、不准请领。

  第四条 家族生活补助费在每月发放薪津时一次发给。

  第五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第六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优利储蓄办法
  第一条 为响应国家积极参加储蓄的号召,特以优厚的利息鼓励本公司员工踊跃储蓄,以加强员工福利,安定员工生活,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正式任用的员工,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储蓄。  

  第三条 起存金额分为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两种,活期存款最低3000元整,超过3000元部分以1000元为增加单位;定期存款最低1万元整,超过1万元部分以1万元为增加单位。

  第四条 存款利率储存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分别计算:

  活期存款利率为月息1.85%,按月付息,如存入期间未满1个月者,不予计息;

  定期存款利率分为1年期与2年期,1年期的利率以年息24%单利12400元整;

  如存入期间未满1年者,则改依活期款计息;

  2年期者其利率以年息26%计算,即存入1万元者2年期满付还本息计15200元整,如存入期间未满2年者,则改依活期存款计息。

  第五条 活期存款每月计算至该月月底的存款利息,并统一在次月5日发给;定期存款利息则在存款期满的当日计算其存款利息,并统一在次月5日发给。

  第六条 凡依本办法参加储蓄的员工,应直接携款至本公司财务部或交由各单位会计代汇财务部,并由财务部开具借单交与员工保存。

  第七条 员工提取本金时应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凡一个月到期未如期提前通知者,视同继续存款。

  第 如存款满期、员工提取本息者,应携同借单向财务部或各单位会计提款。

  第九条 本公司参加储蓄的员工,其职位在主任以上者,存入金额总数不得超过20万元,一般员工不得超过10万元,如有超过,超过部分不予计息。

  第十条 遇本公司降低利率时,如不提回,即自降低后的第一次计息日期,依新利率计息。

  第十一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修订。
员工优利储蓄存款作业准则

  第一条 凡依员工优利储蓄办法存款的员工应先填具存款申请书盖妥印鉴后连同存 款金额交各单位会计,在存款业日转汇财务部或由存款员工将存款申请书连同存款金额直接交财务部。  

  第二条 财务部于收到存款及申请书的当日,应立即开具借单,交与存款员工收存或寄交各单位会计转交存款员工收存,并设立个人存款帐卡。  

  第三条 财务部在每月5日依个人存款帐卡结计至上月底止的利息,连同支付利息明细(附格式)交各存款员工签收。  

  第四条 利息的计算一律截算至付息日月份的上月月底,凡未满一个月者不予计息,凡超过一个月者按日计算。  

  第五条 存款员工提取本金时应填具提款通知书(附格式)盖妥原存款印鉴后连同借单于提款日5日,前向财务部申请。其应领的利息亦应待下月5日再行发给。  

  第六条 提款金额必须以1000元为单位,如所提金额小于借单金额者,由财务部收回原借单,再连同所提款项及新制借单付予存款员工。  

  第七条 本准则由财务部呈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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