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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 (一句话考点) 西药综合 高频考点
2025-09-26 16:51:58 责编:小OO
文档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高频考点

1.药学服务重要的人群包括:用药周期长的慢性病患者,或需长期或终生用药者;患有多种疾病,需同时应用多种药品者;特殊人群,如特殊体质者、肝肾功能不全者、过敏体质者、小儿、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血液透析者、听障、视障人士等;用药效果不佳,需要重新选择药品或调整用药方案者;用药后易出现明显的药品不良反应者;应用特殊剂型、特殊给药途径者;药物治疗窗窄需做监测者。

2.药物重整:指在患者药物治疗的每一个不同阶段(入院、转科或出院时),药师通过与患者沟通或复核,比较患者目前正在应用的所有药物与医嘱药物是否一致的过程。

3.药物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当获知或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通过国家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4.药师的专业技能:审核处方、调配处方、发药与用药教育、药品管理、药物咨询、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治疗方案的优化等能力。

5.药物高浓度向低浓度稀释:C浓×V浓=C稀×V稀。如“若需用70%乙醇100ml,现有95%乙醇,应如何配制?”直接公式,需用95%乙醇的体积=70%×100/95%=73.7(ml),需取73.7ml加水稀释至100ml。

6.一级信息资源:原创性论著,包括实验研究结果、病例报道以及评价性的或描述性的研究结果。

7.二级信息资源:引文和书目组成,文摘数据库或全文数据库。

8.三级信息源:参考书和综述型数据库,包括医药图书(工具书、教科书、手册等)、光盘或在线数据库、药学应用软件以及临床实践指南、系统评价或综述性的文章。

9.阿昔洛韦:急性肾衰竭;利巴韦林:致畸;人促红细胞生成素:再生障碍性贫血;长期应用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时,须注意适当补充维生素K、B。

10.不宜选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的药品:①多烯磷脂酰胆碱②奥沙利铂③两性霉素B④红霉素⑤哌库溴铵⑥氟罗沙星。

11.不宜选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的药品:①青霉素②头孢菌素③苯妥英钠④阿昔洛韦⑤瑞替普酶⑥依托泊苷、替尼泊苷、奈达铂。

12.头孢曲松钠不宜与含钙注射液直接混合,可发生头孢曲松钙的白色细微浑浊或沉淀。含钙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氯化钙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复方乳酸钠葡萄糖注射液、乳酸钠林格注射液。

13.万古霉素不宜肌内注射或直接静脉注射(红人综合征),滴注速度必须严格控制,每0.5g至少加入100ml液体。静脉滴注时间控制在1h以上。

14.必须遮光的药物有:对氨基水杨酸钠、硝普钠、放线菌素D、长春新碱、尼莫地平、左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莫西沙星等。

15.呋塞米注射液呈碱性与盐酸多巴胺配伍后使多巴胺氧化而形成黑色聚合物。临床用多巴胺时不与呋塞米配伍使用。

16.开放性问题举例:您在服用哪些处方药吗?您在服用哪些非处方药吗?您在服用保健品(如复合维生素或中药保健品)吗?如果有,是什么,是怎样服用的?您有药物过敏史吗?如果有,具体的表现是什么?您服用某种药物后有呼吸困难或出现皮疹的情况吗?如果有,具体的表现是什么?您以前服用药物后出现过很难受的情况吗?如果是,当时是什么状况?您通常是怎样服用这些药物的?您平时经常去哪里买药?您是如何保证按时服药的?

17.普通处方-白色;急诊处方-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儿科处方-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品、第一类精神药-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18.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与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19.化学药、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20.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化学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21.处方缩写词举例:qh/每小时;q4h/每4小时;qd./每日1次;bid./每日2次;tid./每日3次;qid./每日4次;qod./隔日1次;prn./必要时(长期备用);sos./必要时(临时备用);OD./右眼;OS./OL/左眼。

22.无适应证用药:临床上无明显细菌感染指征,但常被给予抗菌药物。咳嗽+阿奇霉素。

23.过度治疗用药:表现在滥用抗菌药物、糖皮质激素、人血白蛋白、辅助治疗药等。

24.有禁忌证用药:如胃溃疡患者禁用阿司匹林,否则易造成胃出血甚至胃穿孔;吗啡有抑制呼吸中枢的作用,故支气管哮喘及肺源性心脏病患者禁用;急性肝损伤、急性胰腺炎、脂质肾病慎用脂肪乳。

25.硫酸镁静脉注射可用于治疗先兆子痫,而口服用于导泻,外用湿敷则消肿。

26.必须作皮肤敏感试验的药物:细胞色素C注射液、青霉素类、生物制品(酶、抗毒素、类毒素、血清)。

27.应该做皮试的药物:XX西林、头孢菌素类、链霉素、天花粉蛋白、有机碘对比剂、右旋糖酐、维生素B1注射剂、普鲁卡因注射剂、鲑鱼降钙素注射剂等。

28.苄丝肼或卡比多巴+左旋多巴(16B):减少左旋多巴在外周代谢为多巴胺所导致的毒副作用,增加其在脑组织脱羧转变成多巴胺而发挥疗效。

29.不规范处方——违反处方书写规范的:①该写的没写;②不按照要求写;③写得不清楚;④未写临床诊断,⑤未按规定开具抗菌药物。

30.用药不适宜处方:①处方用药与判断不相符;②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判定;③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④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⑤用法、用量不适宜的;⑥联合用药不适宜的;⑦重复给药的;⑧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药物相互作用的;⑨有用药禁忌,包括特殊人群用药;⑩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1.超常处方:(1)无适应证用药;(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机制相同的药物。

32.别名-通用名:心得安--普萘洛尔;心痛定--硝苯地平;消心痛--异山梨酯;胃得灵--多潘立酮;灭滴灵--甲硝唑;黄连素--小檗碱;鱼肝油丸--维生素AD胶丸;扑尔敏--氯苯那敏。

33.一般药品:室温10℃~30℃;“阴凉处”:不超过20℃的环境中;“凉暗处”:不超过20℃并遮光保存;“冷处”:2℃~10℃。

34.易受光线影响而变质的药品:四素(肝素、维生素、糖皮质激素、肾上腺素)、外用(消毒防腐剂、滴眼剂)、平喘药(氨茶碱及茶碱制剂)、心血管系统用药、镇痛药、抗结核药、利尿药。

35.需要在凉暗处贮存的常用药品:抗菌药物、消化系统用药、止咳药、维生素AD制剂、酶类制剂、氨基酸制剂、眼科用药及其他。

36.需要在冷处贮存的常用药品:胰岛素制剂、人血液制品、抗毒素、抗血清、生物制品、多肽激素、微生态制剂、抗心绞痛药、子宫收缩及引产药、抗栓药、止血药。

37.贮藏中不可冷冻的常用药品:胰岛素制剂、人血液制品、输液剂、乳剂、活菌制剂、局麻剂等。

38.需要冷藏贮存但不宜振摇的药品: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注射液。

39.我国高警示药品推荐目录2019版中的药品有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浓度20%或以上)、氯化钠注射液(高渗,浓度>0.9%)、阿托品注射液(规格5mg/ml)、100ml或更大体积的灭菌注射用水、肠外营养制剂等。

40.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行“五专管理”即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柜加锁,专人负责。

41.蛋白同化激素(甲睾酮、苯丙酸诺龙):促使体格强壮、肌肉发达、增强爆发力。

42.红细胞生成素:刺激血红细胞的生长,以提高血液中携氧量(被自行车、赛艇、短跑和长跑运动员滥用)。

43.精神刺激剂可卡因:使情绪高涨、斗志昂扬,还能产生欣快感,能忍受竞技造成的伤痛,并提高攻击力。

44.β受体阻断剂有镇静效果,可降低血压、减慢心率,减少心肌耗氧量,增强运动耐力,能消除运动员比赛前紧张心理(射击、体操、滑雪、赛车)。

45.利尿剂可帮助人短时间内急速降低体重(可被自行车、柔道、摔跤和举重运动员滥用)。

46.呋塞米在上午10时服用利尿作用最强;糖皮质激素清晨7-8点服药;多数平喘药睡前服药,氨茶碱清晨7时应用效果最好。

47.适宜清晨服用的药物:糖皮质激素、抗高血压药、抗抑郁药、利尿药、泻药。

48.适宜餐前服用的药物:胃黏膜保护药、收敛止泻药、促胃动力药、降糖药、抗菌药物。

49.适宜餐中服用的药物:抗血小板药、肝胆辅助用药、助消化药、减肥药、分子靶向抗肿瘤药、抗结核药、降糖药(二甲双胍、阿卡波糖、格列美脲)、非甾体抗炎药(舒林酸、吡罗昔康、依索昔康、美洛昔康)。

50.适宜餐中服用的药物:非甾体抗炎药(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尼美舒利、布洛芬、双氯芬酸、二氟尼柳、贝诺酯)、维生素B1、B2、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

51.适宜睡前服用的药物:催眠药、平喘药、调节血脂药、抗过敏药、钙剂、H2受体阻断剂、缓泻药。

52.供口服的泡腾片一般宜用100-150ml凉开水或温水浸泡,可迅速崩解和释放药物,应待完全溶解或气泡消失后再饮用;不应让幼儿自行服用;严禁直接服用或口含。

53.舌下片:给药时宜迅速,含服时把药片放于舌下;含服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不要咀嚼或吞咽药物,不要吸烟、进食、嚼口香糖,保持安静,不宜多说话;含后30分钟内不宜进食或饮水。

54.含漱剂含漱后不宜马上饮水和进食,以保持口腔内药物浓度。

55.缓、控释制剂一般应整片或整丸吞服,严禁嚼碎和击碎分次服用。

56.宜多喝水的10类药物:(1)平喘药(2)利胆药(3)抗艾滋病药(蛋白酶抑制剂)(4)双膦酸盐(5)抗痛风药(6)抗尿结石药(7)电解质(8)磺胺药(9)氨基糖苷类抗生素(10)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57.饮水的药物4类:(1)治疗胃病的药物(2)止咳药:止咳糖浆、甘草合剂(3)预防心绞痛:甘油片、麝香保心丸(4)抗利尿药:去氨加压素。

58.不宜用热水送服的药物有含活性菌的药物:助消化药、维生素类、减毒活疫苗、含活性菌的药物。

59.饮酒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的药物:中枢抑制药、解热镇痛药、降糖药、氟尿嘧啶、甲氨蝶呤、利福平、苯海拉明、西咪替丁、甲氧氯普胺。

60.口服灰黄霉素时,可适当多食脂肪;口服左旋多巴治疗震颤麻痹时,宜少吃高蛋白食物。

61.羟甲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与葡萄柚汁同服,易引起肌痛、肌炎及横纹肌溶解。

62.副作用:指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反应,如阿托品有抑制腺体分泌、解除平滑肌痉挛、加快心率等作用。

63.继发反应: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如广谱抗生素引起的继发感染,也称二重感染。

.后遗效应: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低治疗水平以下时,遗留下来的生物学效应。包括:①药物的残余作用,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后出现次晨的宿醉现象;②有些药物可引起难以恢复的器质性损害,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奎宁和大剂量呋塞米引起的听力丧失,长期应用皮质激素后导致肾上腺分泌功能的减退。

65.因果关系评价原则:用药时间与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②可疑ADR是否符合药物已知的ADR类型;③停药或减少剂量后,可疑ADR是否减轻或消失;④再次接触可疑药物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⑤所怀疑的ADR是否可用患者的病理状态、合并用药、并用疗法的影响来解释。

66.因果关系评价分为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和无法评价。

6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原则为可疑即报。

68.药源性胃肠道疾病:导致消化道溃疡及出血: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吲哚美辛、萘普生、吡罗昔康、酮洛酸、阿司匹林)、呋塞米、依他尼酸、利血平、吡喹酮、维生素D。

69.药源性肝脏疾病:①麻醉剂;②抗癫痫/惊厥药物;③非甾体类抗炎药、解热镇痛药;④咪唑类抗真菌药;⑤羟甲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抑制剂。

70.药源性肾脏疾病:氨基糖苷类药物、抗病毒药物阿昔洛韦、非甾体抗炎药、血管收缩药去甲肾上腺素、苯肾上腺素、顺铂、含有马兜铃酸的中药。

71.锥体外系反应:氯丙嗪及衍生物、利血平、甲基多巴、左旋多巴、甲氧氯普胺、碳酸锂、吡罗昔康

72.再生障碍性贫血:非甾体抗炎药(保泰松、吲哚美辛、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抗肿瘤药(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羟基脲);甲亢治疗药(甲硫氧嘧啶、丙硫氧嘧啶、卡比马唑);磺胺类(磺胺异噁唑、复方磺胺甲噁唑);抗疟疾药(氯喹)。

73.临床上常用的标准有美国Beers标准、欧洲STOPP/START标准及中国老年人潜在不适当用药标准。

74.脂溶性高、分子量小、离子化程度低的药物容易透过胎盘屏障。

75.受精后3周至3个月是胚胎器官的分化时期,是致畸敏感期。

76.妊娠5个月后用四环素可使婴儿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妊娠后期使用抗凝药华法林、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临产期使用某些药物如抗疟药、磺胺等可引起溶血;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灰婴综合征。

77.药物妊娠毒性分级---A级:水溶性维生素、正常剂量的脂溶性维生素A、D、枸橼酸钾、氯化钾等。

78.药物妊娠毒性分级---B级:青霉素、——西林(阿莫西林)、头孢——、红霉素、克林霉素、美罗培南、阿昔洛韦

降糖药:门冬胰岛素、阿卡波糖、二甲双胍;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消化系统用药法莫替丁、雷尼替丁、泮托拉唑。

79.药物妊娠毒性分级---C级:抗生素:阿米卡星、喹诺酮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氯霉素、咪康唑;降糖药:格列吡嗪、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瑞格列奈;消化系统:奥美拉唑、多潘立酮;降压药:氨氯地平、比索洛尔、美托洛尔。

80.药物妊娠毒性分级---D级:伏立康唑、妥布霉素、链霉素、甲巯咪唑、缬沙坦氨氯地平片、卡马西平、卡托普利、依那普利、比索洛尔、美托洛尔。

81.药物妊娠毒性分级---X级:——他汀、利巴韦林、米非司酮、炔诺酮、缩宫素、沙利度胺、华法林、甲氨蝶呤、碘甘油。

82.脂溶性高的药物易分布到乳汁中--地西泮;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不易分布到乳汁中--华法林;碱性药物易于分布到乳汁中--红霉素;酸性药物不易进入到乳汁中--青霉素G。

83.对于肝功能CTP A级的患者用正常患者50%的维持剂量;对于肝功能CTP B级的患者用维持剂量的25%,且根据药效和毒性调整剂量;对CTP C级患者应使用经临床试验证实安全性好或药动学不受肝病影响或可进行有效监测的药物。

84.肌酐清除率(Clcr):成年男性:Ccr=;成年女性=成年男性Ccr×0.85。

85.药物治疗方案制定的一般原则:有效性(首要标准)、安全性、经济性、方便性。

86.最小成本分析:用于两种或多种药物治疗方案的选择;可以为总体医疗费用的控制和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基本信息。

87.成本-效益分析:将药物治疗的成本与所产生的效益归化为以货币为单位的数字,用以评估药物治疗方案的经济性。

88.成本-效果分析:药物治疗的效果不以货币为单位表示,而是用其他量化的方法表达治疗目的,如延长患者生命时间等。

.成本-效用分析:效用指标是指患者对某种药物治疗后所带来的健康状况的偏好(即主观满意程度),主要为质量调整生命年(QALY)或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两种。

90.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过敏性疾病;②皮肤病与寄生虫病;血液病药物:头孢类药物;⑤恶性肿瘤;⑥传染病;⑦其他。

91.血肌酐能反映肾小球滤过功能的损害程度。

92.淀粉酶增高:急性胰腺炎等胰腺疾病。

93.表面抗原(HBsAg)、表面抗体(HBsAb)、e抗原(HBeAg)、e抗体(HBeAb)、核心抗体(HBcAb)。1、3、5阳性为大三阳,1、4、5阳性为小三阳。

94.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氨基糖苷类、氟喹诺酮类、达托霉素、多黏菌素、硝基咪唑类等;评估参数:Cmax/MIC或AUC0~24/MIC。

95.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多数抗生素后效应或消除半衰期较短的β-内酰胺类、林可霉素、大部分大环内酯类药物;评估参数:%T>MIC。

96.时间依赖性且抗菌作用持续时间长:替加环素、利奈唑胺、阿奇霉素、四环素类、糖肽类等;评估参数:AUC0~24/MIC。

97.对乙酰氨基酚(退热首选):用于退热,成人一次0.3-0.6g,每隔4小时一次,一日安全剂量不宜超过2g。

98.阿司匹林禁用于儿童退热,可能引起Reyeˊs综合征。

99.三叉神经痛首选卡马西平、加巴喷丁,如无效可继服苯妥英钠、巴氯芬、阿米替林等。

100.发作性紧张性头痛: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罗通定、双氯芬酸、麦角胺咖啡因。

101.痛经需要避孕,可以考虑激素类药物;不需要避孕,非甾体抗炎药是首选。

102.苯丙哌林:对口腔黏膜有麻醉作用,产生麻木感觉,需整片吞服,不可嚼碎。

103.右美沙芬:可引起嗜睡,对驾车、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者宜慎用;妊娠期妇女、严重高血压者、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104.喷托维林:对青光眼、心功能不全者;5岁以下儿童不宜应用。

105.可待因镇咳作用强大而迅速,适用于伴有胸痛的干咳患者,不宜用于痰多且黏稠的患者。

106.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对甲型、乙型流感均有效;首选奥司他韦。

107.M2离子通道阻滞剂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仅对甲型流感病毒有效。

108.鼻用糖皮质激素、第二代抗组胺药、白三烯受体阻断剂是过敏性鼻炎的一线治疗药物。

109.地塞米松粘贴片(意可贴)强抗炎作用,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减少炎症的渗出。每处1片,一日总量不得超过3片,连续使用不得过1周。频繁应用地塞米松粘贴片引起局部组织萎缩,引起继发性真菌感染。

110.使用甲硝唑口腔粘贴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111.多潘立酮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胃肠穿孔、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患者禁用。

112.消化不良用药:胆汁分泌不足者:复方阿嗪米特肠溶片;萎缩性胃炎或蛋白质进食过多者:乳酶生;胰腺分泌功能不足:胰酶片;多酶片用于消化不良和增进食欲。

113.容积性泻药:欧车前、膳食纤维、羟甲基纤维素;渗透性泻药:乳果糖、聚乙二醇4000;刺激性泻药:比沙可啶、酚酞、中药类泻药;润滑性泻药:多库酯、石蜡油。

114.乳果糖用于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治疗剂量较高,糖尿病患者应慎用。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或慎用。

115.长期服用含蒽醌类的中药类泻药会发生结肠黑变病,表现为结肠黏膜色素沉着,呈“蛇皮”或“豹斑”样改变。

116.口服补液盐(ORS)Ⅲ比ORSⅡ渗透压低,是腹泻治疗的补液首选,可同时预防和纠正脱水。

117.阿苯达唑杀虫:干扰虫体摄取葡萄糖;枸橼酸哌嗪驱虫:麻痹虫体肌肉的作用。

118.使用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改善睫状肌功能和增加睫状肌血流量改善眼的调节功能,减轻眼部不适。

119.使用人工泪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羟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聚乙醇滴眼液等)—改善眼部干燥症状。

120.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有溶血性倾向)患者禁用硫酸锌滴眼液。

12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122.急性卡他性结膜炎选用氯霉素、红霉素、夫西地酸滴眼液,一次1-2滴,一日3-5次。

123.春季卡他性结膜炎选用2%色甘酸钠滴眼液,1次1-2滴,一日4次,重症可适当加到一日6次。

124.流行性结膜炎给予抗病毒药,可选用0.1%酞丁安滴眼液、阿昔洛韦滴眼液、0.1%碘苷滴眼液、更昔洛韦眼膏。

125.外用维A酸类药物,可作为轻度痤疮的单独一线用药,中度痤疮的联合用药以及痤疮维持治疗的首选。

126.异维A酸有明确的致畸作用,育龄期女性患者及其配偶应在治疗前1个月、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严格避孕。

127.驾车、高空作业、精密机械操作者,在工作前不得服用抗过敏药或在服用后间隔6小时以上再从事上述活动。

128.丙烯胺类抗真菌药物主要有萘替芬、特比萘芬和布替萘芬。

129.手、足癣治疗常用的系统抗真菌药包括伊曲康唑和特比萘芬。

130.烫伤应脱去热液浸湿的衣物,用冷水或冰水湿敷或浸泡烫伤区域20~30分钟;包扎保护创面,防止再次污染:切忌用塑料布包扎或覆盖创面(不透气,致创面发生浸渍而加速感染);创面不可涂有颜色的药物,以免影响后续治疗中清创和对创面深度的判断。

131.中国成年人正常BMI(kg/m2)为18.5〜23.9,24.0- 27.9为超重,≥28.0为肥胖;腰围≥90/85cm(男/女)可判定为腹型肥胖。

132.非中枢性减重药奥利司他为脂肪酯酶抑制剂,通过与脂肪形成无活性中间体脂基-酶络合物,对胃肠道的脂肪酶如胃脂肪酶、胰脂肪酶等的活性产生可逆性抑制。

133.急性支气管炎的治疗通常是对症和支持疗法,包括镇咳药(右美沙芬)、祛痰药(愈创木酚甘油醚)、第一代抗组胺药(苯海拉明)、减充血药(伪麻黄碱)、β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等。应避免使用可待因,因其具有成瘾性。

134.对于需要住院,但不必入住重症监护室的CAP患者,推荐单用β-内酰胺类或联合多西环素/米诺环素、大环内酯类或单用呼吸喹诺酮类。

135.对于需要入住重症监护室的重症CAP患者,推荐以β-内酰胺类为基础的联合方案,联合大环内酯类或喹诺酮类。

136.糖皮质激素是最有效控制哮喘的药物,吸入给药是哮喘慢性持续期的治疗首选途径。

137.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吸入给药是缓解轻至中度哮喘急性症状的首选药,也可用于预防运动型哮喘。不良反应:骨骼肌震颤、低血钾、心律紊乱。

138.白三烯受体阻断剂是目前除ICS外唯一可单独应用的长期控制性药物。尤适用于阿司匹林哮喘、运动性哮喘和伴有过敏性鼻炎哮喘患者的治疗。

139.【干粉吸入剂(吸乐装置)的正确使用】第一步:放药;第二步:刺破胶囊;第三步:吸入药物;第四步:关闭吸入器;第五步:漱口。

140.COPD支气管舒张剂:β2受体激动剂;抗胆碱药物:异丙托溴铵气雾剂、噻托溴铵;甲基黄嘌呤类:茶碱;联合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异丙托溴铵—(非诺特罗/沙丁胺醇)、福莫特罗—(格隆溴铵/阿地溴铵)等。

141.COPD急性加重期的治疗:增加短效支气管舒张剂的剂量和(或)频率。

142.COPD急性加重期的治疗:雾化ICS(如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每次2mg,3-4次/日,疗程10-14日,雾化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30-40mg,5-7日)治疗。

143.单纯性COPD可选用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等治疗。

145.复杂性COPD无铜绿假单胞菌感染风险者可选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也可选用左氧氟沙星或莫西沙星口服或静脉治疗。

140.结核病化学治疗的基本原则是“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

141.异烟肼可导致周围神经病变,利福平可使体液变色(橘红色)。

142.二氢吡啶类尤其适用于老年高血压,单纯收缩期高血压,伴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或颈动脉粥样硬化及周围血管疾病患者;心动过速与心力衰竭患者慎用。不良反应:心跳加快、面部潮红、足踝部水肿、牙齿增生等。

143.ACEI尤适于伴慢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功能不全、心房颤动、糖尿病肾病、慢性肾脏病、代谢综合征、蛋白尿或微量白蛋白尿的患者;禁用于双侧肾动脉狭窄、高钾血症及妊娠期。不良反应:刺激性干咳、血钾升高。

144.ARB尤适于伴左心室肥厚、心力衰竭、糖尿病肾病、冠心病、代谢综合征以及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者、高钾血症者、妊娠期妇女禁用。不良反应:血钾升高。

145.噻嗪类利尿剂适用于老年高血压、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或伴心力衰竭患者,可引起低血钾,长期应用者应定期监测血钾;痛风患者禁用。

146.β受体阻断剂尤其适用于交感神经活性增高以及高动力状态的高血压患者,如伴有快速型心律失常、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的患者;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COPD、糖耐量异常慎用;长期应用β受体阻断剂者突然停药可发生反跳现象,不能突然停用。

147.α受体阻断剂初次给药应在睡前上床后服用,以预防体位性低血压发生;体位性低血压者禁用,心力衰竭者慎用。

148.可用小剂量阿司匹林(75-150mg/d)进行一级预防。阿司匹林不能耐受者可应用氯吡格雷(75mg/d)代替。

149.高血压合并糖尿病首先考虑使用ACEI或ARB;如需联合用药,应以ACEI或ARB为基础,加用利尿剂或二氢吡啶类CCB。

150.稳定型心绞痛发作期:甘油:0.25-0.5mg;异山梨酯:5-10mg,舌下含服。

151.严重主动脉瓣狭窄或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的心绞痛患者不宜使用酯类药物。

152.酯类药物禁用于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

153.所有合并糖尿病、心力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高血压、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不全的患者,优先使用ACEI。

154.心肌梗死后稳定型心绞痛或心力衰竭患者使用β受体阻断剂。

155.主要降低胆固醇的药物:他汀类、依折麦布、普罗布考、胆酸螯合剂、依洛尤单抗。

156.主要降低TG的药物:贝特类、烟酸类。

157.华法林有效治疗窗较窄,需频繁监测凝血功能及INR,INR2.0~3.0时可有效预防卒中事件。

158.β受体阻断剂可作为所有房颤患者的一线治疗药物。

159.增强华法林抗凝作用的常用药物有:抗血小板药、非甾体抗炎药、鱼油及某些中药(丹参、当归、银杏等);常见食物有:大蒜、洋葱、葡萄柚、芒果等。

160.DVT溶栓药物:尿激酶最常用;具有起效快、效果好、过敏反应少的特点;首剂4000U/kg,30分钟内静脉注射;继以60-120万U/d,维持72-96小时;新型溶栓药物:瑞替普酶、替奈普酶。

161.对非心源性栓塞性缺血性脑卒中或TIA患者——首选:阿司匹林肠溶制剂(50~325mg/d)、氯吡格雷(75mg/d)。

162.对伴发房颤、风湿性二尖瓣病变、人工机械瓣膜的TIA患者,建议选用口服华法林抗凝治疗。如需快速达到抗凝效果,可同时应用肝素,待华法林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停用肝素。一般华法林1-3mg,每日1次;目标剂量是维持INR2.0-3.0。

163.缺血性脑血管病抗血小板治疗:发病后尽早给予口服阿司匹林150~300mg/d治疗。急性期后改为预防剂量50-150mg/d。

1.缺血性脑血管病降纤治疗:高纤维蛋白原血症者--降纤酶、巴曲酶、蚓激酶、蕲蛇酶等。

165.“抢时间”对于脑卒中的治疗至关重要,发病后3小时内溶栓可以很好地避免脑卒中后遗症。

166.需要脱水降颅压时,应给予甘露醇静脉滴注;必要时,用甘露醇或甘油果糖、甘油氯化钠。

167.对口服抗凝药物(华法林)相关脑出血--静脉应用维生素K、新鲜冻干血浆和浓缩型凝血酶原复合物(PCC)。

168.对普通肝素相关脑出血--硫酸鱼精蛋白。

169.癫痫部分性(局灶性)发作:卡马西平、奥卡西平、丙戊酸、托吡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等。

170.癫痫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丙戊酸、卡马西平、奥卡西平、苯巴比妥、托吡酯、拉莫三嗪、左乙拉两坦等。

171.癫痫持续状态入院治疗--首选地西泮10-20mg静脉注射(每分钟不超过2-5mg)。也可用苯妥英钠,静脉注射。

172.抗胆碱药:苯海索1-2mg,tid,适合伴有震颤的患者,闭角型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老年患者慎用。

173.复方左旋多巴适合各种类型帕金森病,易诱发致残性运动并发症,不宜突然停药。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慎用,闭角型青光眼、精神病患者禁用。

174.对于震颤明显而其他抗帕金森病药物疗效欠佳的情况下,可选用抗胆碱药,如苯海索。

175.晚发型或伴有智能减退的患者,一般首选复方左旋多巴治疗。

176.多奈哌齐:轻-中度AD患者;卡巴拉汀:用于AD和帕金森的轻-中度AD----与食物同服。

177.卡巴拉汀需要于早晨和晚上与食物同服。

178.焦虑障碍应尽可能单一用药,用足量、足疗程治疗,一般不主张联用超过两种抗焦虑药,如果需要,可联用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焦虑药物。

179.苯二氮䓬类,长期大量应用可引起药物依赖和突然撤药时出现戒断症状;其肌肉松弛作用可能引起老年患者跌倒。

180.三环类药物(TCAs)(丙咪嗪、阿米替林、多塞平):常见的有口干、便秘、视力模糊、排尿困难、心动过速、直立性低血压、心率改变和嗜睡。

181.NE和特异性5-HT能抗抑郁药(NaSSAs)尤其适用于治疗伴有睡眠障碍或焦虑障碍的抑郁症。最常见不良反应是体重增加。

182.抗抑郁药尽可能单一用药,应足量、足疗程治疗;当不能耐受或疗效不佳,可考虑换药;如仍无效,可改用同类其他药物或作用机制不同的另一类药物。

183.氟西汀需停药5周才能换用MAOIs,其他SSRIs需停药2周再换用MAOIs。

184.非苯二氮䓬类仅有单一的催眠作用,无肌松弛和抗惊厥作用,一般不产生日间困倦,是目前推荐为治疗失眠的一线药物。

185.褪黑素和褪黑素受体激动剂:雷美尔通:没有依赖性、戒断症状,已获准长期治疗失眠;阿戈美拉汀:具有抗抑郁和助眠双重作用。

186.原发性失眠首选短效non-BZDs,如唑吡坦、佐匹克隆、右佐匹克隆和扎来普隆。

187.老年失眠患者推荐使用non-BZDs或褪黑素受体激动剂,必需使用BZDs药物时需谨慎,若发生共济失调、意识模糊、反常运动、幻觉、呼吸抑制时需立即停药。

188.非糜烂性反流病及轻度食管炎(LA-A、B级)患者可采用按需治疗,PPI为首选药物,抗酸剂也是可选药物。症状缓解后即停用。

1.多潘立酮、莫沙必利、伊托必利于餐前15~30分钟服用,不可长期大量服用,症状缓解或疾病治愈后应及时停药。

190.多潘立酮经CYP3A4代谢,可引起心电图Q-Tc间期轻度延长,禁止与显著抑制CYP3A4酶并可能引起Q-Tc间期延长的药物合用。

191.同时服用地高辛或其他可能导致低镁血症的药物(如利尿剂)的患者需要长期服用PPI时,用药前、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镁浓度。

192.H2RA通常于餐后服药;用于夜间酸突破时,在日间PPI的基础上睡前加服单次剂量H2RA。

193.PPI的不良反应:长期(1年以上)低镁血症、骨折、胃底腺息肉、维生素B12缺乏。

194.长期应用西咪替丁(一日1.6g以上),可导致男性乳房增大、精子数量减少、阳痿以及女性溢乳,停药后可恢复。

195.含有铋剂的四联方案(2种抗生素+PPI+铋剂):(1)阿莫西林1000mg bid(2)四环素500mg tid或qid(3)克拉霉素:500mg bid;左氧氟沙星:500mg qd或200mg bid;呋喃唑酮:100mg bid;甲硝唑:400mg tid/qid;四环素:500mg tid/qid(4)甲硝唑:400mg tid/qid;呋喃唑酮:100mg bid。

196.经验性铋剂四联治疗方案疗程为10日或14日。

197.抗溃疡治疗--抑酸治疗:PPI为首选药物,早餐前半小时服用。

198.抗溃疡治疗--黏膜保护治疗:包括米索前列醇(有致畸性)、硫糖铝(长期服用可导致低磷血症)、铋剂(口中有氨味、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便秘;妊娠期禁用)、吉法酯、替普瑞酮、瑞巴派特等。

199.四联方案的服药时间为2种抗菌药物饭后即刻服用,PPI和铋剂饭前半小时服用。

200.根除效果通常采用尿素呼气试验进行评估,时间在根除治疗结束后4~8周。如为补救治疗,建议两次根除治疗间隔3~6个月。

201.PPI应于早餐前30分钟服用,H2RA可于餐后服用或睡前顿服。

202.硫糖铝和铋剂易受到食物的影响,于餐前1小时或睡前服用。

203.氨基水杨酸制剂(5-ASA)适用于UC活动期的诱导缓解和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04.口服5-ASA的缓、控释制剂均不能咀嚼,以免破坏药物制剂的结构。肠溶片应于餐前1小时整片吞服;缓释片可掰开后服用或与水(橘汁)混合为混悬液后随餐服用;缓释颗粒应以水漱服,可随餐服用。

205.柳氮磺吡啶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应在每日固定时间服用,进餐时服用为佳。

206.柳氮磺吡啶服用期间应多饮水,必要时服用碱化尿液的药物;禁用于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剂、磺酰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过敏者可出现交叉过敏;服药期间定期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

207.蒙脱石具有吸附作用,用药前1小时使用其他药物。

208.地芬诺酯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不宜与巴比妥类、阿片类、水合氯醛、乙醇、格鲁米特或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

209.匹维溴铵无明显的抗胆碱不良反应,可用于合并前列腺增生症、尿潴留和青光眼的肠易激综合征患者。该药服用时切勿嚼碎、咀嚼,宜在进餐时用水吞服,不宜睡前吞服。

210.微生态制剂建议与抗菌药物间隔使用。铋剂、鞣酸、药用炭、酊剂等能抑制、吸附或杀灭活菌,故不能合用。对牛奶过敏者,应避免服用含乳酸菌的微生态制剂。

211.熊去氧胆酸禁用于胆道完全梗阻和严重肝功能减退患者。

212.妊娠甲亢:宜采用最低有效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妊娠期的甲亢孕妇首选丙硫氧嘧啶。

213.丙硫氧嘧啶不良反应:皮疹,胃肠道反应,关节痛,氨基转移酶升高,肝炎,粒细胞缺乏。

214.黏液水肿性昏迷的治疗首选T3静脉注射。

215.左甲状腺素钠片应于早餐前1小时,空腹将1日剂量1次性用水送服。

216.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功能基本丧失,需要终生应用胰岛素替代治疗。

217.2型糖尿病首选二甲双胍,不耐受二甲双胍,可选择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促胰岛素分泌剂。

218.速效:门冬胰岛素、赖脯胰岛素谷赖胰岛素。

219.短效:普通胰岛素,餐前30min(皮下)。

220.中长效:中效胰岛素(NPH)、长效胰岛素(PZI)、长效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地特胰岛素)、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德谷胰岛素)。

221.预混胰岛素30R的组成为30%短效胰岛素加70%低精蛋白锌胰岛素,预混胰岛素50R的组成为50%短效胰岛素加50%低精蛋白锌胰岛素。

222.短效胰岛素皮下注射后发生作用快,但持续时间短,亦可经静脉注射用于抢救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23.磺酰脲类胰岛素分泌剂:格列本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格列喹酮、格列美脲。主要不良反应:低血糖、过敏、

消化道反应。

224.非磺酰脲类胰岛素分泌剂:瑞格列奈、那格列奈。主要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低血糖、过敏、肝功能异常。

225.新发2型糖尿病患者如有明显的高血糖症状、发生酮症或酮症酸中毒,可首选胰岛素治疗。

226.双胍类:禁用于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严重感染、缺氧或接受大手术的患者。

227.促胰岛素分泌剂:第一代磺酰脲类药物禁用;格列本脲仅可用于CKD1~2期的患者;格列美脲用于CKD3~4期的患者时,应从小剂量开始用药;格列吡嗪、格列齐特和格列喹酮用于CKD1~3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28.非促胰岛素分泌剂:吡格列酮用于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伏格列波糖可用于CKD1~3期患者,慎用于CKD4-5期患者。

229.胰岛素每次注射时应变换注射部位,两次注射点要间隔2cm,防止发生皮下脂肪营养不良。

230.使用中的胰岛素笔芯不宜冷藏,可与胰岛素笔一起使用或随身携带,在室温下最长可保存4~6周。未开启的胰岛素应冷藏保存,冷冻后的胰岛素不可再应用。

231.双膦酸盐--可降低绝经后女性椎体骨折和髋骨骨折发生率。阿伦膦酸已被批准用于早绝经女性OP的防治。如果单独应用阿伦膦酸治疗无效,可以与雷洛昔芬或HRT合用。不良反应:胃肠道不良反应、一过性“流感样”症状、肾脏毒性、下颌骨坏死、非典型股骨骨折。

232.双磷酸盐:不要同时使用2种双膦酸盐药;食管炎为主要不良反应;早晨空腹给药,用足量水送服,保持坐位或立位;在服用双膦酸盐后1h才可服用抗酸药、钙剂等;低钙血症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Ccr<35ml/min)禁用。

233.雷洛昔芬常用于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234.痛风急性发作期的药物治疗:秋水仙碱(抑制粒细胞浸润)、NSAIDs、糖皮质激素、生物制剂。

235.降尿酸治疗初期痛风急性发作的预防,首选口服小剂量秋水仙碱,推荐剂量0.5~1.Omg/d。

236.抑制尿酸生成药物:别嘌醇:成人初始剂量50-100mg/d,每2-5周测血尿酸水平1次,未达标患者每周可递增,最大剂量600mg/d,推荐服用别嘌醇治疗前进行基因筛查,阳性者禁用

237.促进尿酸排泄药物:苯溴马隆:服用时须碱化尿液。

238.别嘌醇服用后可出现眩晕,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船、飞机和操作机械。在用药期间不宜过度蛋白质的摄入。

239.维生素D中毒后处理:停止维生素D及其强化食品和钙剂,停饮牛奶改豆浆。泼尼松2mg/(kg▪d),口服;降钙素50~l00U/d,肌注,或者用双膦酸盐;补充水分。

240.佝偻病的预防:婴儿出生后应该尽早补充维生素D,400~800IU/d;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双胎儿出生后即应补充维生素D800~1000IU/d。

241.佝偻病的治疗:口服剂量2000~4000IU/d,1个月后改为维持量400~800IU/d;口服困难或腹泻时,可采用大剂量突击疗法,可一次性肌注15万~30万IU。

242.抗尿路感染一般首选对革兰阴性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243.急性膀胱炎:磺胺类、喹诺酮类、半合成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类等。

244.妊娠期尿路感染选用毒性小的抗菌药物(阿莫西林、呋喃妥因或头孢菌素类等)。

245.肾盂肾炎严重感染全身中毒症状明显者:左氧氟沙星0.5g,qd;哌拉西林-他唑巴坦3.375-4.5,q8h;头孢曲松1.0-2.0g,qd;头孢他啶2.0g,q12h;头孢吡肟2.0g,q12h

246.肾盂肾炎对于多重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者,可选用厄他培南1g,qd;亚胺培南0.5g,q6h;美罗培南1g,q8h

247.5~α还原酶抑制剂(非那雄胺、度他雄胺):适用于伴有前列腺体积增大的BPH患者。可降低雄激素水平,提高最高尿流率的作用。可降低PSA水平(下降约50%),不良反应:性功能减退、射精障碍、瘙痒、皮疹、乳腺增大

248.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剂(XX唑嗪):减轻前列腺张力和膀胱出口梗阻,数小时到数天后症状即有改善。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249.西地那非、伐地那非对视网膜中的PDE-6有选择性抑制作用,可致视觉异常,主要表现为眩光、蓝视。

250.缺铁性贫血口服补铁是首选:硫酸亚铁、乳酸亚铁、葡萄糖酸亚铁、富马酸亚铁、右旋糖酐铁、琥珀酸亚铁。

251.食物~铁剂相互作用:①促进铁剂吸收:肉类、果糖、氨基酸、维生素C;②抑制铁剂吸收:牛奶、钙剂、磷酸盐、草酸盐等。茶和咖啡中的鞣质与铁形成不可吸收盐。

252.不能确定只是单纯叶酸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者联合叶酸和维生素B12治疗。

253.脱发--多柔比星、环磷酰胺、依托泊苷;色素沉着--氟胞嘧啶;痤疮样皮疹--吉非替尼、厄洛替尼;手足综合征--卡西他滨。

254.心脏毒性:葸环类、大剂量环磷酰胺、氟尿嘧啶、紫杉醇。

255.肺毒性:博来霉素、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帕博丽珠单抗、纳武利尤单抗。

256.出血性膀胱炎--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肾毒性--顺铂。

257.迟发性心脏毒性选择维生素、辅酶Q、谷胱甘肽或右雷佐生进行预防。

258.出血性膀胱炎治疗时需同步给予美司钠。

259.应用维生素B1和维生素B6等减轻抗肿瘤药物所致神经毒性症状。

260.可选的止吐药物:多巴胺受体阻断剂(如甲氧氯普胺)、5-HT3受体阻断剂(如昂丹司琼、托烷司琼和帕洛诺司琼等)、皮质类固醇(如地塞米松)、抗胆碱药和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及NK-1受体阻断剂(如阿瑞匹坦)等。乳腺癌患者禁用甲氧氯普胺。

261.疼痛控制的总体原则:口服给药:能口服尽量口服,提倡无创给药方式;按时给药,不是按需给药;按阶梯给药;用药个体化;注意具体细节。

262.三阶梯止痛--第一阶梯:非阿片类药物,多指NSAIDs药物,有封顶效应。

263.三阶梯止痛--第二阶梯: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二氢可待因、曲马多等。

2.三阶梯止痛--第三阶梯:强阿片类,吗啡(多种剂型)、芬太尼透皮贴剂、美沙酮、哌替啶、二氢埃托啡、羟考酮。无封顶效应。

265.轻度、中度疼痛: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双氯芬酸、曲马多、可待因。

266.中、重度疼痛:吗啡(即释剂或缓释剂)、芬太尼(透皮贴剂)、羟考酮、美沙酮(即释剂)。

267.神经病理性疼痛:卡马西平,加巴喷丁,普瑞巴林。

268.使用抗肿瘤药恶心,呕吐的处理:氟哌啶醇口服或肌注;昂丹司琼静脉注射;有痉挛和疼痛或出现呕吐时可以使用东莨菪碱口服、肌注或静脉注射。

269.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首选甲氨蝶呤,一周给药一次,7.5~25mg/w;不良反应:骨髓抑制,听力损害和肺间质变。适当补充叶酸。

270.柳氮磺吡啶:每日250~500mg开始,之后每周增加500mg,一般服用4~8周后起效,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271.阿那白滞素是目前唯一被批准用于治疗RA的IL-1拮抗剂。

272.核苷酸类抗病毒药:一线:恩替卡韦、替诺福韦;二线:拉米夫定、替比夫定和阿德福韦。

273.干扰素α主要不良反应:流感样症状、外周血细胞减少、神经精神系统、甲状腺功能异常等自身免疫紊乱现象、糖尿病。

274.抗炎保肝治疗可应用维生素及辅酶类(水溶性维生素、辅酶A)、保肝降酶类(多烯磷脂酰胆碱、复方甘草酸苷)、解毒保肝类(谷胱甘肽、葡醛内酯)。

275.HBV主要经血液(如不安全注射等)、母婴及性接触传播。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HBV感染的最有效方法。

276.HIV传播途径:性途径传播;经血液或血制品传播;母婴传播。

277.HIV暴露后预防性用药--首选推荐方案:恩曲他滨-替诺福韦+拉替拉韦或多替拉韦等整合酶抑制剂。

278.带状疱疹抗病毒治疗:阿昔洛韦、伐昔洛韦、泛昔洛韦、溴夫定和膦甲酸钠,24-72小时内开始使用,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279.治疗PHN的一线药物包括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药物(卡马西平、普瑞巴林和加巴喷丁)、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和5%利多卡因贴剂,二线药物包括阿片类药物。

280.阿昔洛韦可导致急性肾小管坏死,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减量使用。

281.单纯疱疹:对首次发作的患者,可用阿昔洛韦,0.2g,每日5次口服或0.4g,每日3次口服,疗程7〜10天;也可选择伐昔洛韦1g,每日2次口服,或泛昔洛韦0.25g,每日3次口服,疗程7〜10天。

282.细菌性阴道炎:带有鱼腥臭味的稀薄阴道分泌物增多;伴有轻度外阴瘙痒或烧灼感,性交后症状加重。

283.滴虫性阴道炎:阴道分泌物增多及外阴瘙痒;分泌物的典型特点:稀薄脓性、泡沫状并有异味。

284.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外阴与阴道瘙痒、阴道分泌物增多,夜晚更加明显;阴道分泌物的特征为白色稠厚,呈凝乳状或豆腐渣样。

285.细菌性阴道炎:选抗厌氧菌药物--全身用药:首选甲硝唑,400mg,口服,每日2次;替硝唑;克林霉素。

286.滴虫性阴道炎:全身用药:初始治疗可选择甲硝唑,2g,单次口服。

287.妊娠期滴虫性阴道炎的治疗:甲硝唑400mg,每日2次,连服7日

288.单孕激素补充方案:适用于绝经过渡期早期,调整卵巢功能衰退过程中出现的月经问题。

2.单雌激素补充方案:适用于子宫已切除的妇女,通常连续应用。

290.雌、孕激素序贯方案:适用于有完整子宫、围绝经期或绝经后仍希望有月经样出血的妇女。

291.雌、孕激素连续联合方案:适用于有完整子宫、绝经后不希望有月经样出血的妇女。

292.紧急避孕药:左炔诺孕酮片(1.5mg)72小时内服用;米非司酮片(10mg或25mg)72小时内服用。

293.复方避孕药常见不良反应:类早孕反应、乳房胀痛、阴道流血、月经量减少或停经、体重增加、皮肤褐斑、血栓栓塞性疾病、对肿瘤的影响、血压的影响、对机体代谢的影响。

294.复方口服避孕药漏服及补救--立即补救。漏服1片且未超过12小时,除须按常规服药1片外,应立即再补服1片,以后继续每天按时服用,无需采用其他避孕措施。

295.药物流产使用药物: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

296.常用洗胃液:(1)1:5000~1:10000高锰酸钾液--氧化剂,可用于巴比妥类中毒、阿片类、氰化物、毒扁豆碱、无机磷等药物中毒;(2)鸡蛋白--可用于砷、汞等中毒;(3)淀粉溶液--用于碘中毒洗胃。

297.二巯丙醇:用于砷、汞、金、铋及酒石酸锑钾中毒;二巯丁二钠(二巯琥珀酸钠):用于锑、铅、汞、砷的中毒;依地酸钙钠(解铅乐):用于铅、锰、铜、镉等,尤其以铅疗效好;青霉胺(D-盐酸青霉胺):用于铜、汞、铅中毒的解毒,治疗肝豆状核变性病;亚甲蓝(美蓝):用于氰化物中毒,小剂量可治疗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亚盐中毒等);硫代硫酸钠(次亚硫酸钠):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也用于砷、汞、铅中毒等。

298.碘解磷定(解磷定):用于有机磷中毒;氯磷定:用于有机磷中毒;双复磷:用途同氯解磷定,能通过血脑屏障;双解磷:用途同双复磷,但其不能通过血脑屏障;盐酸戊乙奎醚: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和中毒后期或胆碱酯酶(ChE)老化后维持阿托品化。

299.亚钠:治疗氰化物中毒;盐酸烯丙吗啡:用于吗啡、哌替啶急性中毒;乙酰胺(解氟灵):用于有机氟杀虫农药中毒;乙酰半胱氨酸:用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所致的中毒;纳洛酮:用于急性阿片类中毒(表现为中枢和呼吸抑制)及急性乙醇中毒;氟马西尼:用于苯二氮䓬类药过量或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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