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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委办(2012)31号文件
2025-09-26 16:30:31 责编:小OO
文档
  舟山办公室文件

舟委办〔20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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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办公室  舟山市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2年5月14日)

为贯彻落实《浙江、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0号)精神,促进我市律师事业的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市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

1.重要意义。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各级、按照“法治舟山”、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全市广大律师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秉持良好职业道德,依法开展法律服务,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当前,随着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加快推进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断推进,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面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复杂、各类矛盾易发多发的新形势,我市律师工作面临着新挑战,律师工作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有待加强,高端法律服务领域有待拓展,律师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和律师执业环境有待改善,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制约了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与加强业务建设相结合,坚持严格监督管理与保障执业权益相结合,坚持发挥职能作用与扶持行业发展相结合,坚持改进行政管理与强化行业自律相结合,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律师工作机制,加大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切实发挥律师在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3.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引导律师积极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围绕打造“国际物流岛、自由贸易岛、海洋产业岛、国际休闲岛、海上花园城”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围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投资难、创新难、盈利难”和推进浙商创业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健全完善、城乡社区、企业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并充分发挥律师人才专家库的作用,不断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服务和“法律体检”工作。引导律师围绕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帮助企业建立经营风险预测预警防范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4.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措施,鼓励和引导律师将法律服务向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延伸,向基层和边远海岛倾斜,依法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加大对低收入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众以及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各级应将法律服务项目引入采购项目,并规范采购方式、范围和管理。

5.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调解优先”,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倡导和鼓励律师通过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接访律师随同、律师信访值班等制度,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问题处理,促成各类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有效解决。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治理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组织引导律师提前介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严格落实律师办理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和集体讨论制度,建立社会舆情分析制度,积极向、反映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的社会共性问题,协助及时了解社情,促使各类矛盾早发现、早化解。

三、进一步强化律师队伍和律师事务所建设

6.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大力加强以“严格依法、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维护正义”为核心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责,把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列入转型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开发目录,落实相关人才优惠和待遇,着力培育一批精通法律、经济、外语的复合型的高端律师人才。不断壮大律师队伍,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我市每万人律师比达到2.5的目标。

7.大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业务建设,促进专业化分工,树立专业品牌,提升业务质量。积极吸引和支持国内外优秀品牌律师事务所到我市设立分所,参照项目引进的标准或等级,经资质认定给予相应经费奖励。采取补贴等措施,着力扶持和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特色、在省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骨干律师事务所。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将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情况作为对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星级评定、评优表彰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

8.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建立完善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严格律师执业准入条件和程序,把拥护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首要条件,把品行良好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基本前提,严把律师实习鉴定关、执业准入关,从源头上确保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律师协会行业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集中管理律师人事档案与执业档案的制度,探索对律师跨地区执业的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评价和奖惩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律师协会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日常执业活动的有效监督。实行律师诚信宣誓和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完善律师事务所星级评价体系,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积极培育和宣传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失德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惩戒。

四、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9.强化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认真落实刑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关于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切实保障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执业权利。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保障律师在房屋土地权属、公司企业登记、金融财产资信、船舶登记信息、婚姻户籍登记等方面的合法调查取证权,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利。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建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官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工商、审判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规范社会法律咨询机构和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行为,为律师业健康发展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各级委要协调部门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

10.加强律师管理力量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律师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补助机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合理确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补贴标准,使其与律师承办案件的成本、律师的基本劳务费用相适应。加大律师培训投入,将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律师培训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将律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组织、“两新”工委、人力社保、财税等部门要加强对律师协会工作经费和律师行业党建活动经费的支持,对律师协会受委托的工作,给予必要的专项补助;加强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对青年律师执业给予相关扶持;加强对律师管理队伍的支持和保障,配齐配强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11.完善律师行业财税、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各级财税、人力社保部门要参照《舟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2〕19号)文件,加大扶持和保障力度,对律师事务所实行比周边城市更为优惠的税收,为律师行业发展创造有利外部条件。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与其聘用的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劳动用工关系,认真落实律师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妥善解决律师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12.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要提高对律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律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重视发挥律师工作在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打造“法治舟山”中的重要作用,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和责任机制,健全各级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两新”工委直接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格局。

13.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组织、“两新”工委、司法行政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律师党员政治素质。选好配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原则上党组织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主任不是党员的,要选择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担任党组织;对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分所要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同步建立党组织或者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执业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做好发展律师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优秀年轻律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吸收业务骨干入党。关心青年律师党员发展,建立和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在推选律师担任党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程序上,注意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荐、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切实增强律师行业党建的生机和活力。

14.完善律师工作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切实履行好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职责。律师协会要发挥好党和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好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权益、加强执业监督的职责,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行政与行业“两结合”管理,推进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律师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律师行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由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沟通涉及律师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完善配套,落实扶持和保障措施,为我市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舟山办公室

舟山市办公室

发:各县(区)委、县(区),市直属各单位

抄送:部省属在舟各单位

舟山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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