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划与建设
1、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情况
我县于2007年11月制定了《长兴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共计划实施新、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14个,其中新建项目8个,扩建项目2个,技改项目4个,于200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12座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任务。
2、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全县已全部按照上述规划要求执行实施,目前已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8.8万吨,其中新建8座、扩建2座、改造提标4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0万吨,同时完成长兴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11.8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4.1亿元,厂外管网系统及提升泵站等投资约7.5亿元,中水回用项目投资0.6亿元。其中2008年以来新增投资约7.1亿元。
全县累计建设污水管网421公里。其中,2007年以前完成188.5公里,累计完成总投资3.37亿元;2008年完成124.6公里,完成总投资1.98亿元;2009年建成108公里,完成总投资2.1亿元。
二、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和达标情况
(一)运行情况
目前全县12座污水处理厂2009年污水处理量为11.2万吨/日,占全部建成处理能力负荷的60%。处理负荷率在60%以上的共4家,其中达到75%以上有3家;60%以下的有8家,其中40%以下的共7家,不足10%的有3家,还有1家尚未进水投运。
| 序号 | 所在地 | 污水厂名称 | 设计规模 (万吨/日) | 已建规模 (万吨/日) | 投运时间 | 09年处理水量(万吨/日) | 09年处理负荷(%) | 备注 |
| 1 | 城区 | 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 | 6 | 02-4 | 4.56 | 76 | |
| 2 | 夹浦 | 长兴夹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 | 4 | 03-4 | 3.3 | 83 | |
| 3 | 洪桥 | 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 | 2.3 | 1.55 | 05-9 | 0.93 | 60 | |
| 4 | 雉城 | 长兴昂为环境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长兴城关污水处理厂) | 2 | 1 | 06-11 | 0.85 | 85 | |
| 5 | 李家巷 | 长兴李家巷新世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5 | 1.5 | 08-7 | 0.85 | 57 | |
| 6 | 泗安 | 长兴泗安利民污水处理厂 | 1 | 0.5 | 08-6 | 0.13 | 26 | |
| 7 | 林城 | 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1 | 1 | 08-9 | 0.32 | 32 | |
| 8 | 和平 | 长兴和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1 | 0.5 | 08-7 | 0.05 | 10 | |
| 9 | 虹星桥 | 长兴新天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 | 1 | 09-09 | 0.17 | 17 | |
| 10 | 煤山 | 长兴辛龙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 1.5 | 0.75 | 未投运 | 0 | 0 | |
| 11 | 小浦 | 长兴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 | 0.5 | 08-8 | 0.032 | 6 | |
| 12 | 吴山 | 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2 | 0.5 | 09-6 | 0.04 | 8 | |
| 13 | 合 计 | 24.3 | 18.8 | 11.2 | 60 |
2009年,参与减排考核的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88.28%(结合水量和排放浓度进行统计),比2008年提升了8.27个百分点。长兴兴长污水处理厂全年达标率为100%,与2008年持平;夹浦污水处理厂、雉城城关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达标率分别为75%、83.3%,比2008年分别提高了25、8.3个百分点;新源污水厂的达标率为83.3%,比2008年下降了8.3个百分点,四个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均有所下降;李家巷污水处理厂从2009年7月开始正常运行,达标率为83.3%;其它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试生产阶段。
(三)污泥处置情况
目前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量每天约80吨左右,其中兴长污水、昂为环境生态工程2家污泥主要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置,约占29%,夹浦污水、李家巷污水、新源污水3家污水厂的污泥主要由县内部分小锅炉企业作为辅助燃料来处理,这部分量约占70%,其余新投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污水量少,出泥量很少或基本没有,主要是在污泥堆场堆存。
(四)存在问题
一是污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负荷不高。我县目前污水处理负荷水平不高,且地区间严重不平衡,个别污水厂有时有超负荷运转,而绝大多数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投运率基本未达到投运一年内达到60%以上的要求,主要是由于部分地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低、产业结构等原因。
二是管理服务不到位。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部分乡镇没有组建相应的管理服务机构,对管理服务区域内污水来源掌握不明,并且对污水处理收费上未及时落实到位,直接导致收费不足,造成了部分污水厂运行困难等问题。
三是污水厂污泥处置还不太规范。我县污泥处置中的污染防治水平离环境保护的规范要求尚有一定距离,如小锅炉焚烧处置污泥,由于没有较好的防治措施,其污染物排放得不到有效控制。规范化污泥处置需要技术、资金和上的大力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着力解决建设和运行过程出现的问题。强化领导,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的领导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费及时收取,同时把污水处理建设工作作为所在地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建成后不运营,擅自停止运营和偷排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污水厂负责人的责任。
2、合理布局,统筹兼顾,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于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运行的地区,引进排水量大的项目要重点把关,督促当地必须加大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基础设施的监管。同时,要会同部门做好项目的选址工作,新建项目必须要与纳管工作同时投产,对不能纳管和纳管后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运行的项目不予试生产。
3、继续加大推进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重点是加大配套污水管网的规划与建设。严格按照年初长兴县《关于下达“清水入湖二年行动”2010年度污水管网建设计划的通知》的文件明确规定,完成全年计划新建的污水管网为118.25公里,并将污水管网建设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乡镇,管网建设情况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
1.4、提高污水纳管率,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一是督促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做好纳管工作,按照《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纳管企业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的许可工作;二是加大对城区生活污水的纳管,特别是城区浴室、餐饮等排水大户,经营废水需纳管处理。生活污水纳管工作由城区逐渐向农村延伸。
5、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健全台帐,完善工艺设施,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设备,建立健全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规范超越管、放空管等使用操作流程。
6、加强对纳管企业的执法检查。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要加强到管网范围内纳管企业的执法监察,将排水大户或有特征污染因子的企业列入我县重点监察企业和县级飞行监测企业名单,加大监察频次,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关闭纳管阀门,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后启用。
7、加大对已建污水管网的检修力度,特别是建设年代已久、地面凹陷不平、施工地段等敏感地区的污水管网,防止管道堵塞、跑冒滴漏及雨、污水管穿管现象发生。
8、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并指导实施,会同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就开展污泥制砖、焚烧等方式进行污泥规范化处置,开展项目研究、试验,争取县和资金上的专项支持。
9、提倡污水处理厂尾水中水回用。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鼓励用水企业与污水处理厂实施尾水中水回用工程,同时给予优惠。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