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武汉的一位家长最近爆料,他的孩子参加了一个为期5天、费用1000元的校外冬令营活动。在参观一个私人博物馆时,孩子不慎打碎了一件估值为130万元的陶俑文物。
2. 家长提出了两个问题:首先,关于这件文物价值130万元的真实性;其次,如此昂贵的文物为何被随意放置且缺乏稳固措施。
3. 事件发生后,博物馆方面已经报警,关于文物修复费用和具体损失的赔偿协商仍在进行中。
4. 尽管存在争议关于该文物的价值,但学生及其家长在不慎打碎文物这一行为上,作为监护人或家庭责任人在《民法典》第118的规定下,有责任承担侵权责任。
5. 在本事件中,孩子和家长作为当事人或监护人,必须为这一意外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是否故意,一旦造成损失,都需要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6. 至于责任的确定和分担比例,应依法依规进行定损定责,以公正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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