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表现优秀。
2、幼儿园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课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
4、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教育教学效果好,做过县、市、区级以上公开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积极参加县、市、区以上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
5、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学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6、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城镇教师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的优先考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者可破格参加选拔,学生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也可破格参加选拔。
7、近五年内参加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预备培训者。
8、连续五年,继续教育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