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两个月内共检验和放行了632.3万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商品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已扩大至22个海关
自9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包括上海、福州、青岛、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启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目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已扩大至22个
跨境电子商务是中国近年来快速增长的新业态之一。不同于跨境电子商务B2C出口,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输至海外企业或海外仓库,并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的形式。截至8月30日,首批10个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项目启动两个月后,试点海关共检验和放行了632.3万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商品,受到大多数企业的欢迎
据报道,试点实施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和措施主要集中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B2C领域,缺乏针对跨境电子商务B2B业务的专门监管体系和措施。此次改革为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增加了特别监管方式和配套海关通关便利措施,有助于促进新业态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并积极帮助出口企业在疫情期间缓解困难,标志着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优质发展的重大进展
GAO Ruifeng表示,根据海关通关数据,日均业务量持续增加,参与企业的数量、申报单证的数量和出口商品的价值持续增加。新模式解决了企业过去通过多种方式申请出口无法反映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实际情况的问题,受到出口企业、物流企业和各方的欢迎,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量稳步增长
新模式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南京海关副关长张亚平表示,在新模式的支持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的企业除了原有的零售包裹出口外,还可以进一步扩大批量出口业务,不仅减少了物流成本和劳动力成本,还简化了申报手续,提高了通关时效。海关为小微企业提供的简化申报和便捷通关等便利措施得到了出口企业的广泛赞誉,帮助小微企业提高对外贸易竞争力
新的监管方法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在此次改革中,增加了两种监管模式代码,将B2B直出口和出口海外仓纳入跨境电子商务监管范围,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大力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并拓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积极发挥海外仓优势,如低物流成本、高配送效率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帮助企业出口海外。以XCMG集团为例,该集团自主品牌工程机械配件也开始通过此模式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叠加特色行业,为当地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产生了积极示范效应。许多非试点地区和相关企业对尽快参与试点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和强烈的参与意愿。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总结和评估试点情况,将试点范围扩大至22个直属海关,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海关改革红利。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方案和信息系统功能,努力尽快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创新措施,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在稳定外贸、就业和市场参与者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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