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损坏他人财物的情况下,责任人应首先承担向物权人赔偿的责任,用以赔偿物权人的经济损失。
财产损失须以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估算。
若持续恶意破坏他人财物,且其行为已引发他人报案,则责任人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面临5至10天的拘留处罚及500元的罚款;
情节较为严重者,拘留时间将延长至10至15天,罚款金额也将提高至1000元。
如故意损毁的财产价值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由,责任人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
若财产价值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责任人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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