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相关法律文件,笔者认为“凭实力辞退员工”的说法并不准确,更准确的表达应为“因员工无法胜任工作而辞退”。
此举并非违法行为,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条件。
首先,公司应制定严格的考核体系及标准,确保员工无法完成预定的工作任务。
其次,辞退前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或调剂岗位,以提高其业务能力。
最后,如经培训或调岗后员工依旧无法胜任工作,则公司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对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相反地,若公司无正当理由终止劳动关系,员工将有权要求公司恢复其劳动权益或寻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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