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线式坡道的坡度不应超过1:12,且坡面宽度不小于1200毫米。
2. 折返双坡道的坡面宽度也为1200毫米,坡度维持在1:12,同时坡道起点、终点及休息平台的深度应为1500毫米。
3. L型、弧形、U型以及折返三坡道的坡面宽度不应小于1200毫米,坡度应小于1:12,并且坡道起点、终点及休息平台的深度同样为1500毫米。
4. 台阶与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物入口、城市广场等高差较大的区域,它既能节省空间,又能提供便捷通行和良好的观赏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需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道路和交通设施等都应遵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相关部门应推进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尤其关注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对无障碍设施应进行及时的维修与保护。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包括:
1.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二级伤残:社交能力受限,不能工作,需随时有人照看。
3. 三级伤残:社交能力受限,生活不能完全,需要照看。
4. 四级伤残:社交能力受限,活动和工作范围受限。
5. 五级伤残:交往、工作和生活中度受限。
6. 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部分受限。
7. 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但长期活动必受,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8. 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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