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将由教练员承担。
2. 教练员在教授学员驾驶时,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学员在学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视为教练员在履行职务时发生的事故。
3. 根据最高人民的相关司法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教练员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最终应由驾校来承担。
4. 在民法中,责任和赔偿是密不可分的。责任越大,赔偿金额也越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通常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
5. 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尽量保留现场,并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来划分责任,从而确定赔偿数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第六条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6.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通常如下:负全部责任者承担全部损失,负主要责任者承担60%至80%的损失,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50%的损失,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至40%的损失。对于涉及多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赔偿责任可参照这些原则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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