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对于不属于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人员,如果因工作必要性需要获取国家秘密,必须获得机关或者单位负责人的批准。此类人员在接触国家秘密时,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秘密知悉范围的规定。
2. 遵守三个原则:
- 工作需要原则:仅对因工作确实需要知悉的人员开放国家秘密。
- 最小化原则:确保只有最少数量的人员获得必要的秘密信息。
- 具体化原则:明确具体哪些人员可以知悉哪些具体的国家秘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类罪的,将依照相应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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