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或抚养能力出现重大转变,男方均有权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的具体程序为:
首先,双方先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如无法协商成功,可向提起诉讼,申请依法判定。
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将予以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失能,无力继续抚养孩子;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未尽抚养责任,甚至存在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3)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合理原因需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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