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县志》的记录,五十年代后期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0.92岁,六十年代上升至21.5岁,而七十年代则进一步增至24.96岁。在旧时习俗中,早婚是很常见的,许多人会在三、四岁时“拿八字”,七、八岁时定亲。一般而言,人们在十七八岁或二十岁时结婚。旧时还有“十三岁做娘天下通行”的说法。
彩礼方面,上世纪五十年代,彩礼的一般范围是150至200元,随后逐渐增加到二三百、三四百元。有时候,还会准备绒线、呢绒大衣等物品。到了六七十年代,大衣和上海牌手表成为了彩礼中的常见物品。而到了八十年代后,黄金首饰成为了流行的彩礼。进入21世纪,由于双方通常都是独生子女,出现了“两面蹲”的习俗,即两边家庭都准备彩礼。也有一些情况下,彩礼不再是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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