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宝鸡申请港澳通行证补办,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军人出示军人身份证明。所有身份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或电子扫描图片。按规定提交或核验指纹信息。军人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宝鸡港澳通行证逗留签的申请需要《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通行证的除外)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内地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时,还需提交符合在非户籍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军人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通行证和签注,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赴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或培训人员需提交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港就业的,还需提交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的,需提交入境事务处延期许可原件和复印件。
赴澳门随任人员需提交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赴澳门就学人员需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的,需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需提交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需提交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的,需提交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续期名单表,或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需提交澳门治安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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