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主要包括:
一、具有南宁市户籍或南宁市居住证,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南宁市内的在校学生。
三、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四、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于社区(行政村)居民新参保或续保,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
在校学生参保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在校学生,学校只需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原件1份。
二、在校学生自行办理参保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入学通知书(验原件)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原件1份。
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准确无误,有助于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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