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购买普通住房时,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提取来减轻负担。所需材料包括:
1. 身份证件;
2. 不动产权证书;
3. 结婚证;
4. 契税完税证;
5. 居民户口簿;
6. 房产买卖合同;
7. 商品房买卖合同密码;
8. 本人名下的一类账户银行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
其中,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房产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密码及本人名下的一类账户银行卡均为必须提供。特别注意,上述材料中的*号标注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仅支持省内电子证照,如能提供,办事无需提交原件。
办理条件包括:
(1)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人或配偶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 自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3) 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在非户籍地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暂停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办理过程中,职工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提取条件。此外,对于非湛江户籍职工,需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应以自住为目的,不得用于投资或商业用途。提取后,职工应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和核对。
另外,如遇特殊情况,职工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提醒各位职工,公积金提取是有的,具体金额和提取时间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办理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条件,避免因资料不全或不符条件而影响提取。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