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涵盖了北京顺义区公积金转移的具体要求,其中包括转出和转入的条件。
对于转出申请,需要满足北京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以及已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条件。
转入申请则需要个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异地(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在转出过程中,根据转入地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例如,如果转入地为上海,职工本人办理需提交《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联)和身份证原件;职工委托单位经办人代办的,则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的《上海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每名职工一式两份)、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在转入过程中,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变更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若单位经办人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转移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4)两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单位经办人以外的人员办理需提供)以及授权委托书(若委托单位经办人以外的人员办理需提供)。
以上信息涵盖了北京顺义区公积金转移的所有必要条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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