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申请浙A牌照,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近两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杭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都符合申请条件。
此外,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名下不得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名下所有小客车必须在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被盗抢”状态,后者需在机关立案满一年。
名下不应持有有效的指标,也不具备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此外,近两年内不得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或阶梯指标的行为。对于个体工商户,申请浙A牌照需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个人名下仅拥有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的,视为名下无车。
以上条件需严格遵守,才能顺利申请到浙A牌照。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