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若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不上诉,劳动者通常是可以领取到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应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会采取措施,如冻结用人单位的账号,并直接从其账号中划拨赔偿金给劳动者,之后劳动者可向执行局申请领取赔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重大瑕疵,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若撤销成功,则可能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产生的争议;
-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产生的争议;
-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产生的争议;
-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产生的争议;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解决劳动争议应基于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 请求工会或第三方协商达成和解;
- 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时效中止或中断。
终局裁决包括:
-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 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用人单位如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特定问题,可申请撤销裁决。若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可向提起诉讼。
当事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的义务。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申请执行。将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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