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借需要被罚款,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规定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监制章和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
四、扩大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真伪的便捷渠道。
专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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