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轼首次担任杭州通判是在熙宁四年(1071年),期间因上奏批评新法而与王安石产生冲突,请求离京外任。
2. 第二次担任杭州地方官是在元祐四年(10年),他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的身份赴任。
3. 在第二次杭州任职期间,苏轼领导民众疏浚西湖,恢复湖面风貌,并建立三座塔作为标识,还用挖出的淤泥筑成长堤,堤上建了六座桥,便于通行,这条堤后来被命名为“苏堤”以纪念他。
4. 苏轼在文学上成就显赫,是北宋中期的文坛领袖,他在诗、词、散文、书法和绘画等领域均有杰出表现。
5. 他的诗作风格清新豪健,善于运用夸张和比喻,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作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齐名,合称“苏辛”。
6. 散文方面,苏轼的作品内容丰富,风格豪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被尊为“唐宋家”之一。
7. 苏轼还擅长书法,是“宋四家”之一,在绘画方面,尤其擅长墨竹、怪石、枯木等题材,他的代表作品有《东坡七集》、《此兄东坡易传》、《东坡乐府》以及《潇湘竹石图卷》和《古木怪石图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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