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原则是指学前教育要对儿童进行最基本的、入门式的教育,为其以后的学习和发展打下初步的基础。具体的启蒙性原则有:
1、激发兴趣原则:包括广泛兴趣和一定时期的中心兴趣。
2、积极暗示原则:坚持以正面鼓励的教育方法,培养孩子的自尊心、上进心、自信心、同情心等,多一些鼓励、表扬、信任和严格要求,少一些批评指责,禁止消极数落。
3、化难为易原则:越是将来发展困难的方面越是要早学,提前让孩子接触,以获得对这个方面初步印象,产生兴趣萌芽。
4、生活课堂原则:生活处处有信息,皆是成长的教材,让孩子在“玩中学学中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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