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兵基本条件中,身高要求男性不低于162cm,女性不低于160cm。体重方面,男性应在标准体重的15%至25%之间,女性同样应在15%至25%之间。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身高(cm)减去110kg。
2. 视力要求方面,陆勤人员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对于屈光不正并通过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且手术后半年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视为合格。
3. 内科健康标准要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以及其他相关健康指标符合征兵体检标准。
4. 年龄要求方面,高职(专科)毕业生应为18至23周岁,即出生于1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即出生于1988年1月1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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