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作为国家法定金融机构,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安排与国家统一规定一致。以下是2018年的具体放假调休日程:
1.元旦:1月1日放假,由于与周末相连,实际上会有一个连续的休息日。
2.春节:从2月15日至21日放假,总计7天。2月11日(周日)和2月24日(周六)会作为调休工作日。
3.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周日)需正常上班。
4.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同样是3天,4月28日(周六)需工作。
5.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相连,形成一个休息日。
6.中秋节:9月24日放假,同样与周末相连,形成连续假期。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周六)和9月30日(周日)需要提前上班。
因此,农村信用社在这些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安排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确保了员工的休息和金融服务的正常运行。每个假期的具体执行请参照当地农村信用社的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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