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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小区委员会成员补帖费怎样写?
2024-10-25 23:47:46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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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我区现有社区居委会退养人员96人,其中上顿渡12人,5个事处84人。经2004年第一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退养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月,上顿渡镇退养人员由区财政负担,5个街办退养人员由市财政负担40%,区财政负担60%。由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价上涨,200元/月的生活标准已经低于最低的生活底线。今年以来,社区居委会退养人员多次结伴到市、区两级上访,要求提高生活补贴费标准。社区干部工作艰辛,待遇很低,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一个事实。社区退养人员把自己的青春都献给了社区服务工作,社会应回报他们一个幸福晚年,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稳定社区干伍,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于长期从事居民委员会工作,因年老体弱不再担任居委会职务之固定收入应区别工作年限的贡献大小,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贴费。”经调查,南昌、宜春、萍乡市社区退养人员生活补贴费标准均高于我区,目前全省社区退养人员月财政补贴标准为360元。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解决社区退养人员的生活困难,建议从2007年1月1日起,社区退养人员生活补贴费每人每月增加160元。经费仍由市、区财政分别负担40%和60%。具体为:市财政需负担5个街办84人:84人×元×12=512元/年,区财政需负担5个街办84人:84人×96元×12=96768元/年,负担上顿渡镇12人,12×160元×12=23040元/年。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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