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税前收入为X,个税的计算方法为X的80%乘以20%,即X*(1-20%)*20%。这等于从税前收入中扣除20%作为税额后的余额。将此余额设为Y,则有:X-0.2X=Y,简化后得0.8X=Y。
税前收入扣除个税后剩余的金额应为12000元,因此我们有0.8X=12000。为了求出税前收入X,我们可以将等式两边同时除以0.8,从而得出:X=12000/0.8=15000元。
所以,将税前收入乘以0.84是为了得到扣除个税后的金额12000元。这个系数0.84就是通过将税前收入转换为扣除税后的金额12000元的转换率。因此,0.84就是这样计算出来的。
简言之,0.84是通过计算税前收入与扣除20%个税后的金额之间的转换率得出的。具体来说,这个转换率等于税前收入除以扣除20%个税后的金额,即0.84=15000/12000。
因此,0.84就是通过将税前收入转换为扣除20%个税后的金额12000元的系数。例如,如果税前收入为15000元,那么扣除20%个税后的金额就是15000*0.84=12600元。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任何税前收入的扣除20%个税后的金额。例如,如果税前收入为20000元,那么扣除20%个税后的金额就是20000*0.84=16800元。
综上所述,0.84是通过将税前收入转换为扣除20%个税后的金额的方法得出的系数。它代表了税前收入与扣除个税后的金额之间的转换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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