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与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就金竹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将所属的金竹苑综合农贸市场51号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固定经营水果商品。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__个月。
3. 租金
租金共计人民币__元整(大写:万仟佰拾元)。租金按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十天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 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元整(大写:仟佰拾元)。
5. 其他费用
(1)工商、税费按国家法规规定缴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水电费自理。
6. 解除协议
此摊位最短租赁期限为半年。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半年内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半年后如需解除协议,乙方需在租赁期满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允许,在乙方足额缴纳水电费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含陪高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化及市政拆迁、公司策化及发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应无条件搬迁。
8.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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