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要件指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止,需要多个民事法律事实共同作用。
2、所谓事实构成,是指那些相互关联并共同导致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需要满足三个基本要素:民事法律规范、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在这三者中,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主体构成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抽象要素,而法律事实则是具体要素。只有当法律事实出现时,民事法律关系才会产生,并且可能会因新的法律事实而变更或终止。
3、在适用冲突规范时,识别过程涉及对事实构成进行“定性”或“分类”,以便将其纳入适当的法律范畴,或者对冲突规范中使用的法律术语进行解释,以确定应使用哪个冲突规范。
4、一组法律事实的总和能够引起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简而言之,就是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被视为民事法律行为,这是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核心问题。换句话说,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其成立所必需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也就是使其成立的必要条件,也称为构成要件。
5、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指的是所有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的共同条件。满足这些一般构成要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基本前提。这些要件包括:行为人、意思表示和设权性。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