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对新房空屋市场的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优惠措施并无全国性的固定规定。
一般来说,此服务并不因为房屋空置而停滞或缩减开支。
然而,某些区域可能会推出相应的,例如一些规定指出,若房屋持续空置达到特定时间期限,比如六个月以上,业主可与物业公司商讨适当降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但是,最终是否进行优惠及优惠程度,将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协议的条款来决定。
若合同中有明文规定空置屋该如何交物业费,则应恪守合同约定。
如未作约定,建议业主与物业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以制定出合理的缴费计划。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