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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后不还贷款买房吗
2024-11-01 00:39:23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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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等材料去办理支取。假如申请人确实手中没有足够的钱支付首付款,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支付;申请人只能先借钱付了首付,拿到相关证件后办理贷款,然后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借款。
一、购房丢失怎么办购房丢了怎么办
购房首付款属于我们买房交首付的证据,它可以证明我们支付首付款的这个事实,但是,即使丢了,只要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比如首付款转账记录、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收据都可以起到证明作用,但是也需要去及时补办。购房丢失后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无法办理落户、无法提取公积金、房子无法正常解押。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说明: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市民需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
5、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夫妻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系统上会有记录。如果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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