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三个月内,普通程序六个月内。一般很少用简易程序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一、离婚起诉后是先通知被告还是原告
离婚起诉,受理后,应将开庭时间通知原告和被告。这个情况是离婚诉讼的第二阶段,要求被告收到起诉书15天内到做书面答辩。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一)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二)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一)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二)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