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条件下,儿子离婚之时,父母无法自行向提出诉讼。
在此类离婚案件之中,诉讼主体通常仅限于夫妻两人。
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例如若儿子具备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身份,此时父母可以以法定代表代理人资格,代理儿子进行离婚诉讼。
然而,我们需注意,在普通婚姻状况下,父母与婚姻当事人之间并无关联性,他们无权直接干涉或发起离婚诉讼。
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或者结束,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决策并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办理。
在涉及到感情纠纷、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事宜时,更需要夫妇作为主要当事人,来主张各自的权益以及履行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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