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夫妻彼此的亲子享有继承权与否,取决于特定情形。
若继子或女与其继父母存在扶养关系,即可依法享有继承权;
反之,一般不具备。
扶养关系通常表现为被扶养人未成年阶段,与现监护人签署扶助协议,且此期间现监护人履行了必要的扶养义务。
在法律安排下,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其中子女涵括婚生、非婚生、领养及事实抚养之子女。
如未构成上述抚养关系者,通常无继承资格。
然而,被继承人事先签署的遗嘱亦可决定由继子或女依照本人意愿来承袭遗产。
因此,判定继父母与子女间继承权的归属,关键在于扶养关系及遗嘱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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