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可尝试报案,然而属于民事争议范畴,警方可能不予立案。
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额之金钱或有价证券;
2.此项支付请求已到达偿还期限且数量明确,且附带请求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其他牵扯款项;
4.支付令能有效传达至债务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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