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解释之规,自诉当事人对不予受理或驳回案诉讼的裁决若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而二审如查证原裁定出错,则应同时撤销并指令一审接受案件审理。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同样处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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