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述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对于北大在读研究生而言,他们通常不符合上述条件。首先,他们大多数是外地户籍,且尚未在京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其次,研究生收入水平通常不会达到上述规定的收入标准;再次,他们往往没有在京的住房记录。因此,北大在读研究生申请公租房的可能性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具体有所调整。因此,具体的申请资格还需以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此外,部分城市对于高校在读研究生有额外的支持,例如北京的部分高校周边有专门的研究生周转房,为在读研究生提供了临时的居住保障。但这些并不等同于公租房的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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