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过程繁琐但有条不紊。首先,新生需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两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后,还需前往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审核并盖章。
随后,新生需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则需提供学生证和《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前往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县资助中心将审查借款资格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审查通过后,县资助中心将组织新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发放合同回执。此回执用于证明新生已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并需由高校填写学费、住宿费等信息。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会提示新生及时到当地农信社开设个人账户。
借款合同需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将存档合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则交给农信社。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还需汇总借款信息,向省资助中心提交申请汇总表。
省资助中心将汇总信息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并由代理行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学生持合同回执到高校报到,填写回执并加盖公章确认报到。之后,新生需将回执邮寄回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根据回执更新申请汇总表,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省资助中心汇总信息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审批,代理行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高校账户。学校收到款项后,会向新生出具收据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需担保或抵押,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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