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虎门条约》的签订时间为1843年10月8日,当时英国强迫清在虎门订立了该条约,正式名称为《善后事宜清册附粘和约》,亦称《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
2. 该条约包含片面最惠国待遇条款,规定中国对新恩赐的优惠必须同样给予英国。此外,条约允许英国人在五口通商口岸租地建造房屋,并永久居住。基于此条款,英国在1845年迫使清在上海划定租界,此例一经设立,其他各国相继效仿,在各个通商口岸建立侵略性据点。
3. 同一天,英国还迫使清正式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该章程于7月22日公布实施,并作为《虎门条约》的一部分。章程中明确制定了统一的五分税率,适用于所有货物。同时,领事裁判权的规定对中国的司法主权造成了严重损害,规定英国人在华的刑事民事诉讼由英国制定章程和法律处理。
4. 《虎门条约》的签订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权益,对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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