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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才引进
2024-11-25 08:43:00 责编:小OO
文档

佛山市为吸引各类人才落户,出台了一系列。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旨在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管理。

引进人才包括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以及我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纳税大户和企业所紧缺急需的人才;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以及学历较低但专业技能与用人单位发展一致的人才。

引进人才可落户于用人单位产权住房、人才集体专户、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亲属家庭户。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均需设立人才集体户,形成“四级保障”的集体户网络。企业员工数量100人以上可申请设立集体户。

对于科技、管理领军人才及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允许单独设立家庭户。首次落户我市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技师资格的人才可挂靠在城镇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学士学位或高级技工资格的人才可挂靠在直系亲属家庭户。购买商品房并办理房产证的各类人才可办理落户手续。

用人单位及入户人才需与集体户管理单位签订户口挂靠协议书,明确户口挂靠期限,并随户口转移做好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工作。对阻挠入户的单位及违反户口挂靠协议的人员实行失信记录制度。

引进人才可按程序直接到区分局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准迁和落户手续。各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重视人才落户工作,将其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制定的相关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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