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长春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新建房)提取流程
2024-11-25 08:46:22 责编:小OO
文档

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房)提取,是为了解决职工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如何使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的问题。

偿还贷款的条件包括:每年仅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之间需间隔至少12个月;夫妻双方可以同时提取,但每次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款额。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一系列的提取流程,包括本人申请和他人代办两种方式。个人申请时,职工需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前往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办理时需提供本人的公积金卡或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一类卡。

当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时,可以委托配偶、子女或父母代为办理。此时,除提供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供职工本人签署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若单位愿意代为办理,则需提供单位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在受理及审核阶段,中心各分支机构的业务窗口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将即时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则需告知不予提取的理由。若材料不全,工作人员会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于需要进一步审核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填写《留置审核受理单》,并由职工签字确认,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