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无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及配套设施占有、使用的权益,可以由遗嘱或赠与设定,亦可通过合约约定。
虽租房者同样能使用租赁房,但与居住权并不相同。
居住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居住权享有人拥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仅限用于居住;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房屋使用权的附属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目的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内可将房屋出租获取租金,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承租人转租前需征得原出租人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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