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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医保报销比例
2024-11-25 23:08:45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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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涉及普通门诊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起付线为80元/年,超出部分的补偿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具体为:二级及以上综合(专科)医院、民营医疗机构补偿20%,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偿40%,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偿50%。全年普通门诊补偿封顶额为1500元。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也分为两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病管理免费服药的参保居民,其专科药品费3000元以内全额补偿,超出部分补偿60%,封顶额为1万元。其他门诊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透析等,基金补偿75%,封顶额分别为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和血友病4万元,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丙种球蛋白缺乏症2万元,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垂体性尿崩症、克隆病和肝豆状核变性1万元。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则规定,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指定医院住院,起付线标准不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为300元,二级及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和其他民营医疗机构为500元,市外指定医院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的费用,补偿比例分段计算,具体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偿75%,二级及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和其他民营医疗机构15000元以内补偿65%,15000元以上到30000元补偿70%,30000元以上补偿80%;市外指定医院15000元以内补偿50%,15000元以上到30000元补偿60%,30000元补偿70%。

常熟市参保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和待遇也有所不同。职工住院起付标准依据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一级医院首次住院在职职工300元,退休人员200元;二级医院首次住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400元;三级医院首次住院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700元。当年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连续住院超过180天,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职工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在10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分段结付。具体为:4万元(含4万元)以下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均按95%的比例结付。超过10万元的部分,由互助医疗保险基金结付95%。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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