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根据房屋类型有所不同。对于首套住房,提取额度为购房总价款,但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对于二套住房,提取额度则为账户余额的60%;而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提取额度同样为账户余额的60%,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时间是在2010年9月30日之后,这类情况将不予提取。
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并且购房或契税税票未超过三年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特别地,自2010年9月30日起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则不再符合提取条件。
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以及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时需提供原件),还有契税税票。所有文件需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完成提取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每位职工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购房提取。提取额度将根据上述条件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取款项将直接转入职工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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