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相关,硕士研究生及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以及世界大学排名机构排名前500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将获得800元的安居补助;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则每人每月获得600元的补助,最多不超过24个月。对于博士研究生,将按照人才“港湾计划”执行,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内。
申请流程包括申报、审核、公示及发放四个阶段。用人单位需登录泉州城建集团网站,填写《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申报汇总表》,并上传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在内的相关材料。若毕业生租住青年公寓,由青年公寓服务站统一处理安居补助等事宜。
审核方面,不动产登记部门及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负责审核,安居补助的集中审核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而租房服务与购房保障的集中审核则定于每月25日之前。
在公示环节,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的人社局公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名单将上报至市人社局进行备案,并提交《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申报汇总表》。
最后,市人社局会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每半年的安居补助市级资金分配计划,并下发至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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