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市办理灵活就业医保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首先,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用于核对原件。若由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次,如果是本县(区、市)户口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以不提供此证明。
对于从外地统筹区转入福州市的人员,需要填写《FZYB11302-1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参保凭证原件。
对于因中断三个月以上而不愿意补缴的人员,需要填写《FZYB21003-1福州市已参保职工放弃补缴申请表》,此表由本人签字确认。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填写《FZYB11204-1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新参保时还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
解除劳动关系的新参保人员需提供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准备上述第1至第6项材料和第9项,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则只需准备第1项和第3至第。
在福州市原参保所在县(区、市)办理续保时,仅需准备第1项和第3至第5项材料。
若原参保地为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需回户籍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县(区、市)办理续保时,则需准备第1至第5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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