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若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条件明确指出,无论是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还是商品住房,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具体而言,对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提取额度将按照实际支付的房租全额提取;而租住商品住房的,则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设定的最高限额。对于单身人士而言,每月提取上限为800元;而对于已婚家庭,则每月的提取上限为1300元。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流程也十分明确。对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缴纳租金的票据;而租住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则需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和租赁合同。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调,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必须符合上述条件和规定,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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