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对于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来说,要求居住在本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并在该区域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此外,申请者必须在本城区行政区域内没有自有住房,或者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如果申请者是单身,则必须年满18岁。
对于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除了上述条件外,还需要在本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作,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并与本城区的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同样需要满足在本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作和居住,以及没有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的要求。此外,他们必须与本城区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或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该区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累计缴纳社保费满15年(包括外地转入年限)。同样,单身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所有申请者均需确保没有违反《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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