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檐高的计算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为起点。(一)对于平屋顶带挑檐的情况,需计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二)对于平屋顶带女儿墙的情况,需计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三)对于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需计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四)对于阶梯式建筑物,以高层建筑的檐高进行计算;(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不计算在内。
特殊建筑物的檐高计算应按照规定进行。例如,突出屋顶的水箱间、电梯间、楼梯间,如果不超过建筑物自然层的两层或7米,不计算檐高;超过两层或7米的部分则需计算檐高。当建筑物各部分层高、檐高不一致时,应以最高部分的檐高作为总檐高。
特殊建筑物檐高的计算规定包括:(一)阶梯式建筑物按最高一层计算檐高;(二)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如果高层和低层建筑物相连且没有抗震缝、沉降缝,则按高层的檐高计算;如果高层和低层之间有抗震缝、沉降缝,则应分别计算檐高,并分别执行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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